
高樓拋下一輛腳踏車。(圖:法庭文件)
認為環境局安裝電眼監視他,63歲男子用漂白水破壞五台電眼,造成當局損失2萬5000元,還從高樓拋下一輛腳踏車,昨天被判坐牢八個月。
本地男子Boo Hwa Boon因破壞電眼和高樓拋物而被控四項罪狀,控方以其中兩項加以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昨天(24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刑。
認為環境局裝電眼監視他
根據案情,去年8月21日之前,被告發現武吉巴督西5道第385座組屋的高樓走廊安裝了兩台電眼,他知道那電眼要監控高樓拋物的情況。
被告早前曾從高樓丟垃圾,因此覺得當局在針對他,故意裝電眼來監視他,所以就想著要破壞有關電眼,於是帶了漂白水到場撬開電眼的電箱,然後把漂白水噴在電纜上,造成電眼的傳輸信號失焦,另一台則斷線。當局派人檢查後,發現兩電眼都已損壞無法使用,立刻報警。
後來,被告又發現當局在附近第388座組屋安裝了電眼,除了兩台監控高樓拋物情況的電眼,當局特別另外安裝了一台電眼來監視這兩台電眼。
被告探清情況後,特地在去年8月30日晚上帶著裝有洗衣液的噴霧瓶爬樓梯上樓去故技重施破壞電眼,這次他一連破壞了三台電眼。
當局再次派人到場檢查後,發現電眼遭人肆意破壞後再次報警。

高樓拋下一輛腳踏車。(圖:法庭文件)
睡不著高樓拋腳車發泄
去年9月22日凌晨,被告睡不著覺,走到住家組屋的14樓時發現有輛遭遺棄的腳踏車,二話不說舉起後就從14樓拋下樓。
丟完後,他若無其事返回住家。
結果,腳踏車落在二樓的走廊上,砸壞居民的一些花盆,居民起床檢查後發現有人高樓拋下腳踏車後報警揭發被告的魯莽行為。
庭上揭露,被告曾因相似罪名入獄三個月。
被告求情說孩子患有自閉症,他需要協助妻子照顧,他承諾不再犯,請求法官判他罰款就好。
法官譴責他損壞多個電眼,造成巨大損失,還有前科,理應清楚知道重犯的嚴重後果,加上他罔顧他人安全拋下一輛腳踏車,罪責嚴重,判他坐牢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