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英漢和他的投資公司AMAC早前被教會起訴追討上千萬的投資本金和利息。 (檔案照)
(新加坡25日訊)曾起訴前投資經理周英漢追討投資本金與利息,城市豐收上個月召開特別大會,投票通過將2650萬元(約7950萬令吉)債務一筆勾銷。
《海峽時報》報道,城市豐收教會是在今年7月23日城市豐收召開特別大會,約50.6%的執行委員投票贊成,將這筆債務一筆勾銷。
城市豐收教會在2014年入稟高庭起訴周英漢和其投資公司AMAC,稱AMAC在2009年「徵求」教會同意,參與AMAC的一些投資計劃,但周英漢否認辯稱,教會用他的公司進行放貸活動,不過對此教會否認。
周英漢在2017年嘗試庭外和解遭拒絕後,決定放棄與教會打官司。
周英漢也連同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等領導人涉及轟動一時的失信案,刑期最短的陳紹雲已在2017年9月11日獲釋、林嶺恆則在2018年4月21日獲釋、黃玉音是在2018年12月獲釋,陳一平則在今年5月至6月間獲釋。
周英漢原本被判入獄3年4個月,原定2018年2月22日入獄,不料他在入獄前一天早上,在烏敏島水域的船上遭警察海岸衛隊截查,因此必須額外坐牢13個月。
隨著康希前天(22日)出獄,6名被告中只剩下周英漢仍在服刑。由於他在2018年3月1日開始服刑,若不計行為良好的刑期折扣,預計2022年8月才能出獄。
若要把周英漢告到破產
須耗法律費105萬
若要把周英漢告到破產,教會必須耗費高達35萬元(約105萬令吉)的法律費用。
據報道,城市豐收7月召開特別大會時,提出兩個選擇,即第一,讓債務一筆勾銷,體現基督教徒的憐憫和寬恕的美德;第二,通過所有途徑追討部分錢,並遵循:「作主百般恩賜的好管家」的基督教原則。
教會的律師指出,在第二個選擇中,教會必須耗費高達35萬元的法律費用,而進一步的法律訴訟也有可能不會獲得任何回報,第一個選項最後獲得較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