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3月21日為濫用毒品(修正)法案和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法案提出二讀時透露,新修正的濫用毒品法令將加強刑罰力度,若擁毒超過一定重量,將面對更高的刑罰,包括鞭刑。
這主要適用於八種帶來嚴重傷害的毒品,包括大麻、冰毒和古柯鹼等。持有毒品的數量分為三個等級,以大麻為例:
1.持有少於330克大麻,將面對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萬元,或兩者兼施;
2.持有至少330克,則面對監禁10年至20年,以及五下至10下鞭刑;3.持有超過500克,將面對監禁20年至30年監禁,以及10下至15下鞭刑。
而以往在新加坡,擁毒的重量不影響刑罰。
此外,為加強取締不斷演變的新化合致幻藥,修正的法令將管制可產生致幻作用的物質,而非依據它的化學結構。也就是說,執法人員可根據某種物質所引起的致幻作用,採取必要行動。
據報道,截至2022年4月,全球新化合致幻藥的種類從2009年的166種,增至2022年的1150多種,已經成為全球毒品新趨勢,毒犯只需改變它的化學結構,就能製作出新的毒品,藉此逃避當局管制。
在新加坡,因涉及新化合致幻藥相關犯罪行為而被捕的人數,從2014年至2017年的11人,提高至2018年至2022年的每年平均235人。
上述條款正是針對於此做出的調整。一旦通過,中央肅毒局的執法範圍將擴大,除了毒品和麻醉物質,執法人員也可以逮捕和拘留涉嫌濫用致幻物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