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男子開船助7名同鄉偷渡到新加坡,被警方發現後棄船而逃企圖遊走,最終仍遭警方逮捕。
被告拉考(55歲)來自印尼,面對14項控狀,包括12項牴觸移民法令和兩項牴觸關稅法令的罪行。他前天承認其中九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前日,他被判坐牢22個月6周,以及罰款1500元取代鞭刑。
拉考是於2021年初在印尼巴淡島的一家咖啡店會見阿拉斯(38歲),而阿拉斯讓拉考從巴淡島將香菸運往我國,作為回報,他會幫拉考在我國找一份工作,於是拉考答應。
案情顯示,今年8月27日凌晨時分,拉考、阿拉斯和另外6名年齡介於21歲至42歲之間的印尼男子在巴淡島登上了一艘玻璃鋼船。拉考將船駛往我國,並試圖到達大士碼頭。然而警察海岸隊伍人員在凌晨2時25分發現了這艘不明船隻。
被告和7名同鄉意識到他們被警方發現,棄船而逃,試圖游向岸邊,最後被逮捕。8人都沒有攜帶任何身份證或是合法的旅遊證件。移民與關卡局也沒有查到任何的出入境記錄。
拉考承認他駕駛這艘船,並表示他非法進入新加坡是為了找工作。他求情時表示家中妻小無人照顧,全家住在租來的房子,請求法官從輕發落,指自己想早點回印尼。
而阿拉斯面對四項控狀,對於兩項觸犯移民法令的控狀他供認不諱,他於昨日被判處19個月監禁和鞭打9下。不過,阿拉斯否認走私的控狀,案件將在明年1月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