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因逾期逗留 被判坐牢六個月外加罰款2000元

國家法院。(圖:CNA)
一名中國籍婦女因為在我國逾期逗留七年,被判坐牢六個月,罰款2000元。
案情顯示,被告Kang Lihong的長期探訪准證2016年4月到期後,移民局批准了為期62天的探訪准證,給被告兩個月的時間離開我國。不過,被告不但沒有離開我國,還在這裡逗留了七年多的時間。她在這個月1日被移民與關卡局逮捕。
被告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會持續逗留在我國,是因為兒子當時還在本地升學,若沒有她的陪伴和資助,兒子可能無法繼續升學。
不過,法庭最終決定在《移民法》下,判處被告最高刑罰監禁六個月,外加罰款2000元取代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