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要是實在拖欠不給贍養費,也可向法院也申請強制執行。
就算是感情破裂了,夫妻雙方堅定想要離婚,但新加坡離婚的流程,也相當繁瑣和複雜:
判定可以離婚的理由、夫妻財產分配、女方的贍養費、孩子撫養費,每個環節都折騰得你精疲力竭。

在新加坡如果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話必須在結婚3年後才能提出申請。(雖然法院會對此項要求酌情考量,但很少會有例外,除非在婚姻中出現難以忍受的困難或異常殘忍的行為。)
並且需要過3年「完全分居」的生活,此外不能有其他顯示雙方尚有感情的行為。
如果有任意一方不同意離婚,則必須要分居滿4年,才能完成離婚手續。「結婚容易,離婚難」,在吳建豪和新加坡妻子石貞善離婚一事中就能看出。

在2018年,吳建豪正式向石貞善提出離婚,男方在此期間一共寄出了兩次離婚協議書。
第一次的時候,吳建豪聲稱兩人已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3年了。
然而女方表示:申請分居的時間不到2年,雙方說法對不上,離婚協議書遭到女方退回。
忍無可忍的吳建豪只能繼續忍......

去意已決的吳建豪隔了一個星期,再次寄出離婚協議書,只是理由改成了:「老婆不支持他事業,興趣不相同等」。
石貞善認為他沒有說實話,又一次將協議書退回。一開始,石貞善似乎仍想要挽回,但最終因為種種原因決定離婚。

據悉,兩人在2013年8月9日結婚,從2014年開始就有矛盾鬧不和,結果一直到2018年才離婚成功,真的讓人等到花都要謝了......
而且新加坡對於離婚後的贍養費用,也有相關規定,《婦女憲章》無條件庇佑女性~

憲章規定:「夫妻離婚後,不管妻子是否有職業和收入,前夫都必須支付贍養費,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為止。而贍養費的支付標準,以保證前妻生活水平不會因離婚而降低來計算。」 (在離婚過程中,雙方可以自由地就支付給妻子和子女的贍養費數額達成協議。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法庭將會根據相關因素做出判決。)
法官還會把這些因素納入財產分割、女方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用的考慮因素:
雙方的經濟能力 前夫可能比非常貧窮的前妻支付更多的子女撫養費。
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況下,擁有高薪職業的非常富有的前妻,其所分得的財產很可能低於沒有高等教育背景的家庭主婦。

婚姻雙方共同的生活水平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女方過著什麼樣的生活,離婚後前夫支付的贍養費,也要保證她的生活質量不會下降。
比如「愛馬仕女王」蔡新穎曾經是新航的空姐,在飛機上結識了巨富的前夫,她的前夫是印尼的富商。

感謝新加坡的《婦女憲章》,十幾年婚姻結束後,她拿到了巨額贍養費。

現在的日常工作就是當一個網紅,比一般人有錢一點的網紅。
在自己的頻道中,她展示了65平方米的衣帽間👇

婚姻期限
婚姻時間越長,前妻獲得婚姻財產份額可能越大,因為各種貢獻通常比較大(直接的或間接的,經濟的或非經濟的)。
同理,結婚時間短,又沒有孩子,女方不太可能獲得太多財產補償。

而且,即使夫妻雙方分手意願非常強烈,但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官仍有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駁回離婚申請。
有些時候,感覺麻煩又不想付出的准離婚夫妻,有可能就撤回離婚訴訟繼續這麼過下去了!
不過,即使是這樣,新加坡這些年的離婚率還是相當高的......這些年還有增長趨勢。
也難怪新加坡生育率這些年一直萎靡不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