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逾期逗留的外國人,服刑完畢後,馬上就會被當局遞解出境。不過,一名非法逗留被捕的中國女子,卻在出獄後還繼續待在新加坡長達18年!
2005年因逾期逗留而坐牢
法庭披露的文件顯示,這名54歲的中國籍女子陳某,於2005年因逾期逗留超過90天,而被法庭判處坐牢18周,並罰款3000新元。
當年還只有36歲的陳某出獄後,並沒有立即被遣返,當局向她發出了一張特別通行證(Special Pass),讓她可以繼續留在新加坡。
特別通行證,是為了讓外國人合法在新加坡逗留,以便協助當局進行調查工作,或是出庭之用。只有移民與關卡局(ICA)和人力部(MOM)有資格發出特別通行證給相關人士。

因證人身份取得特別通行證
原來,服刑完畢的陳某還有另外一個身份,就是控方在這起案件的證人。
為了讓陳某能出庭作證,當局還延長了她的特別通行證的期限。
2005年11月23日,是陳某特別通行證到期的日子。這時她已不再需要出庭,按規定她要在這一天向移民局報到,讓當局將她遣返回國。
選擇再次違法
不過,陳某這一天並沒有出現。
她選擇了再次違法,不去移民局報到,而是繼續待在新加坡賺錢。
這一待,就是18年。
今年9月24日,陳某到紅山東鄰里警局自首,坦誠自己非法居留。
從2005年11月23日失蹤到她自首為止,陳某在新加坡非法居留了6880天。
陳某並沒有透露她自首的原因。
警方很快將陳某控上法庭,案件在9月27日審理。
陳某通過視訊的方式出庭,她在庭上承認牴觸一項移民法令的控狀。
在新加坡移民法令下,逾期逗留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監禁,外加3下鞭刑。

判處最高刑期6個月監禁
控方表示,陳某逾期逗留超過18年,而且並非初犯,因此要求法官判處她最高的6個月監禁,另外,由於女性無法實施鞭刑,也要求法官判陳某高於3000新元的罰款來替代。
陳某向法官求情時表示希望能輕判,同時說自己無力繳付罰款,可以用坐牢來代替。
法官最後判處陳某6個月監禁,外加4000新元罰款。如果陳某沒法繳付罰款,則需要再坐牢8周。
不久前,一名在新加坡非法居留20年的中國籍女子向當局自首,同樣也是被判處6個月監禁。
移民局強調,會繼續和其他執法單位配合,逮捕在新加坡逾期逗留的違法者。

特別通行證小科普
1)持有特別通行證,可以在新加坡工作嗎?
答:持特別通行證的外國人,不可以在新加坡工作,外籍人士必須獲得人力部發出的工作準證,才能合法在新加坡工作。
2)房東可以把房間/房子租給特別通行證持有人嗎?
答:只要是合法居留,房東可以把房間/房子租給特別通行證持有人。
3)如何確認別通行證和否還有效?
答:移民局發出的特別通行證,背面都會註明證件的有效日期。公眾也可以致電ICA (電話 6391 6250),查詢相關信息。
4)把房子/房間租給特別通行證已經逾期的人,會有什麼後果?
答:特別通行證失效後還逗留在新加坡,將被視為逾期居留。根據新加坡法律,窩藏或僱傭非法居留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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