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籍被告張露恬(譯音)
(新加坡訊)稱罹患憂鬱症和焦慮症,一名中國籍女子與前男友發生爭執後,心生怒氣而報警,報假案誣告前男友強姦和虐待,結果被判坐牢5周。
中國籍被告張露恬(22歲)面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控狀,周一(10月2日)在法庭上認罪。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1年4月透過社群軟體微信與男子劉棟揚結識,兩人因為都對互動遊戲「劇本殺」感興趣而開始聊天。
一個月後,兩人開始熟絡,相約吃飯,不久後成為戀人,在劉棟揚住處同居。
在2022年3月,被告與劉棟揚發生爭執,被告報警稱後者傷害了自己,導致她在流血,而對方卻不讓自己離開。
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刻抵達被告所在。被告告訴警員自己遭劉棟揚強姦,鑒於事態嚴重,警方派遣更多警員到場。
根據法庭文件,警方當時共派遣10名警員、5名調查人員和4名法證人員到場調查取證。
被告在錄口供時,向調查員表示自己曾被劉棟揚虐待,也曾三度遭後者強暴。被告隨後也向醫護人員重述相同的指控。
由於被告提供假訊息,劉棟揚總共被問話44分鐘,兩台手機和護照也遭警方扣留。
被告在事發一個月後則改口向調查員承認自己說謊,為了就是要讓劉棟揚惹上麻煩。
控方指出,被告提供假資訊浪費了公共資源,也冤枉一名無辜的受害者,因此提議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六周。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她透過翻譯官宣讀辯詞,求情時一度哽咽落淚,表示自己患有心理疾病,當下因遭前男友粗暴對待,急著尋求幫助,才會謊稱自己遭對方強姦。
被告表示,事發時她才剛滿21歲,認知能力和對罪行嚴重性的認識尚不成熟,自己是因為一時衝動才犯下錯誤,除了對受害者外,自己的行為並未對公眾利益 造成巨大傷害。
她透露,自己早在事發約一周後就嘗試銷案,卻被安排在一個月後才錄口供。
被告說,她已後悔莫及,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5周。
根據新加坡法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公務員使用合法權力傷害或騷擾他人的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