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李父疑惑指,女兒墜亡的地點,是她居所的相鄰單元,兩個單元並不相通,且女兒被尋獲時,身上並未攜帶手機與錢包,但手裡卻緊握著現金,認為案件諸多疑點,希望警方釐清。
他說,女兒有兩部手機、兩台筆記本電腦、一部平板電腦以及一部Apple Watch,事發後能找到的,只有一台久未使用的筆記本電腦,其他電子設備都不知去向。
「女兒被發現時,身上沒有手機和錢包,只是手握著現金。」

李先生向警方提出了這些疑惑,想要弄清女兒墜亡的原因。他還提出,希望查看女兒居住地小區內大門、升降機等處的監控錄像,不過沒有得到正面答覆,警察回應指會依照當地法律辦事。
李先生希望將女兒的遺體繼續保存,以備屍檢並等待查明死因,但按照新加坡警方的要求,他於24日晚7時許,同意先將女兒的遺體火化。
他從辦案警察處得知,案件辦理時間或許需要3至6個月,結案時間最長需要3至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