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內政部10月2日發布公告,根據在今年6月12日生效的公路交通(雜項修正)法案首階段修訂,10月3日起,ICA人員可在陸路和海路關卡要求駕駛人士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保障公共和關卡安全。
未能通過移民局酒精呼氣測試的駕駛者,將被當場逮捕並移交警方處置。
拒絕接受酒測的駕駛者將觸犯刑事罪名,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罰款1000元至5000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重犯者可面對罰款3000元至1萬元,以及坐牢最長12個月。
公路交通(雜項修正)法令的其餘修訂將稍後生效。
延伸新聞
公路交通(雜項修正)法令今年1月在新加坡國會三讀通過,其中6月12日正式生效的部分條文為:
1)法庭將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情來量刑。
2)賦予控方斟酌空間,讓控方根據傷害性質和案情來提控被告。
3)駕駛者過往犯罪記錄的算法將調整,以判斷其是否該歸為「重犯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