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改造公寓建室內閣樓 管委會30年後指違建遭法官駁回

捲入糾紛的公寓單位。(圖:法庭判詞)
本地著名建築師劉會禮購買公寓時,經發展商同意在公寓內加建閣樓臥室,沒想管委會卻在30年後入稟法院起訴建築師,指那是違規建築,要求拆除,或需要支付額外公寓維持費,法官最後判建築師並未違法,管委會敗訴。
根據高庭前天(10日)發表的判詞,陷入糾紛的是位於東海岸路上段The Summit公寓項目的一個六樓單位,這也是那棟公寓樓的一個頂樓單位。 起訴人是公寓的管委會,答辯人是本地著名建築師劉會禮(William Lau Hui Lay)和他的妻子,他們是公寓單位的屋主,他們在1989年買下單位,劉會禮也曾擔任過公寓管委會的主席。
為這次的訴訟案,他出示了一份1993年10月份的報章報道,顯示他們他們在1993年已裝修加建了閣樓。
發展商同意加建閣樓
根據劉會禮,他們當年要向發展商Tuan Huat購買單位時曾說明如果不可加建閣樓就不會購買,發展商後來同意讓他加建閣樓,為此,劉會禮出示證據表示發展商為遷就他想建閣樓的計劃,在建築公寓時給了他「特殊待遇」,加高了天花板。
劉會禮說,公寓項目落成後,他在1993年裝修改建公寓,如願增加了閣樓臥室和通往閣樓臥室的螺旋梯。同年10月份,本地報章媒體曾就他的設計所增加出來的使用面積,和他做了訪問,那一篇訪問也是他在1993年就完成裝修的佐證,他說,他的公寓里有閣樓可說是「眾所周知」的。
支付發展費和罰金獲準保留閣樓
劉會禮一家住在公寓單位里多年,一直到2017年,劉會禮向管委會投訴指閣樓臥室外牆有鳥屎,影響了女兒的健康,管委會派人檢查時意外發現了閣樓臥室,之後就多次要求劉會禮要徵得至少90%業主的同意和當局的批准,否則就得將閣樓拆除。
劉會禮最終在2021年向市區重建局申請保留閣樓,在他支付了逾40萬元的發展費和2400元的罰金後,當局在2022年正式批准劉會禮可以保留閣樓。
管委會30年後指閣樓屬違規建築
不過,管委會仍認為那是違規建築,指有關建築違反了建築維修與分層地契管理法令,也指劉會禮不應「先斬後奏」,等到被發現後才向當局申請,要求劉會禮拆除建築,或者支付額外的公寓維持費,且需從1989年開始算起。
法官聽了雙方的陳詞後,指出管委會所指的法令,在2005年才生效,而劉會禮的閣樓在法令生效前就已建好。
另外,法官說也說,劉會禮已支付了發展費和罰金,市區重建局也已批准劉會禮保留閣樓,因此閣樓不算是違規建築。
不過,法官認為劉會禮理應知道要加建閣樓需徵詢當局的批准,而不是先斬後奏,因此,法官雖然判管委會敗訴,但管委會只需支付象徵性的一元給答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