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的新加坡男子陳先生怎麼也沒想到,自己以為遇見的「跨國真愛」,竟然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被騙過程
據《新明日報》報道,2023年陳先生在 Facebook 上認識了一位自稱住在中國杭州的女子——黃萍,聲稱自己30多歲、離異,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從個人資料上看她長發披肩、妝容精緻; 他們每天通電話,關懷備至,黃萍更是稱其為丈夫,陳先生很快被其溫柔體貼吸引, 關係迅速升溫。
幾個月後,黃萍開始以「生活困難」為由開口借錢。先是幾千幾千地要,後期提出共同生活建議,鼓勵他賣掉組屋、搬到中國一起生活。陳先生信以為真,賣掉了位於宏茂橋三房式組屋,獲得約12.3萬新幣,並在一年內分批轉入該女子指定帳戶,單次最高轉帳高達4萬新幣。直至2025年4月,黃萍以「祖母過世,要守喪半年」斷了聯繫,陳先生才驚覺自己被騙。

多次警告被忽視:連銀行都看出不對勁
期間,銀行察覺異常交易,多次提醒他可能遭遇詐騙。但陳先生堅信這是「夫妻之間的互信」,甚至向銀行工作人員謊稱給朋友匯款。現在回想起來,他也表示:「當初應該聽銀行的勸。」目前,陳先生已在朋友的陪伴下報了警。警方已確認案件正在調查中。
《防止詐騙法》已生效
警方可強制介入
新加坡剛於2025年7月1日正式實施《防止詐騙法》。根據該法案,若警方認定某人持續被詐騙卻拒絕停止轉帳,可發出「限制令(RO)」,直接限制其金融交易,以防止進一步損失。
網友熱議
不少網友表示無語,「真愛沒見面,先見銀行流水」、「一通甜言蜜語,抵不過一張匯款單」;也有網友表示:陳先生有勇氣將此事告訴公眾值得稱讚。


戀愛腦該不該為被騙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