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女讀新聞報道,赫然發現「愛人」上報,揭發對方是騙子,無奈痛失6萬8250元。
被告是47歲的永久居民歐武忠,來自大馬,案發時無業。
根據之前報道,被告欺騙五名婦女投資近37萬元,當時面對34項欺騙控狀,控方以14項提控。

5名受害人是介於39歲至48歲的華族婦女。
控方昨天加入7項新控狀,並以17項提控。
新控狀的受害人是一名50歲華裔婦女。
根據媒體記者報導,法庭文件顯示,去年11月30日,受害人報案稱,她讀了新聞報道後,獲悉被告欺騙5名婦女錢財,恍然發現自己也可能是受害者。

調查顯示,2016年被告通過社交軟體結識受害人,兩人發展成戀人,但被告以假名「丹尼爾」自稱。
被告自稱是經驗豐富的白銀投資者,介紹受害人投資,換取高利潤。他也塑造自己成一名可信賴,掌握著投資內幕消息,又為她利益著想的人。

實際上,被告從不是交易者,也從沒投資過外幣或股票,也沒拿錢去投資。
在2016年5月至7月間,被告7次騙取受害人共6萬8250元。
控方表示,被告是慣性連環騙子,欺騙的數額大,目前只對一名受害人做出500元賠償。
被告也利用婦女對他的感情,用相同的伎倆行騙,濫用她們的信任,是具有預謀的行為。

被告曾在2013年因欺騙四名女性5萬5000元被定罪,入獄14個月,如今再次欺騙女性牟利,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60個月。
法官案展本月2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