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報份發行量或違法 新報業媒體按建議報警

新報業媒體集團完成就誇大報份發行數量事件的調查。結果顯示當中涉及的不當銷毀報紙和誇大報份發行量,以及可能存在問題的商業安排等做法,或觸犯法律,新報業媒體已按照審計與風險委員會的建議報警。
新報業媒體發表聲明說,沒有證據顯示新聞和編輯部門參與誇大報份發行量。而從會計角度來看,這起事件對集團截至8月底的2022財政年財務報表所造成的影響不大。
受委展開調查的審計與風險委員會,委任艾倫格禧律師事務所協助調查工作。檢討範圍是2020年9月到2022年3月的公司財務。
調查報告指出企業客戶可向報館購買或贊助批量報份,發行部也可動用公司內部的{讀報教育資金}以優惠價購買批量報份以提高發行量,這似乎是業內接受的做法,並不違法,但發行量審計局規定,如果報份被退回、沒售出或沒派發,就不能計入發行量。
調查發現2021年8月的發行量被誇大,每天平均多了約8萬多份,當中4萬9000份是通過讀報教育資金上報但沒派發的批量報份
針對涉及事件但仍受僱於新報業媒體的員工,調查報告指出這些員工按照上級的指示行事,而且似乎誤以為上級指示的做法是公司接受的做法。
委員會在報告也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新報業媒體應該評估企業風險文化,加強風險管理措施,以及持續改善內部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