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賂及偽造發票掩飾賄款 2董事1經理被控

2026/03/19   •   572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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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平、潘龍祥和雷藹賢,分別被控10項包括牴觸新加坡防止貪污法令和偽造的控狀。 (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涉嫌賄賂在線軟體運營商銷售經理5萬3500元,新加坡兩名信息技術服務公司董事與經理一同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3名被告是吳東平(43歲)、潘龍祥(45歲)和雷藹賢(35歲),他們昨日分別被控10項包括牴觸新加坡防止貪污法令和偽造的控狀。

根據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昨日發出的文告,吳東平案發時是在線軟體運營商Zoho Corporation Pte Ltd的銷售經理,潘龍祥和雷藹賢則是Zoaster Pte Ltd的董事。

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4月29日,潘龍祥和雷藹賢涉嫌6次賄賂吳東平共5萬3500元,以在軟體服務銷售的業務上,促進兩家公司的商業利益。

3人也被指在2023年2月至4月,串謀以Loverrella Pte Ltd的名義偽造4張發票,謊稱Loverrella完成某些項目。

實際上,這些項目並不存在,只是用來掩蓋給吳東平的賄款。

吳東平面控後不認罪,並有意聘請律師,潘龍祥和雷藹賢則尚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

3人的案件展期至4月14日再度過堂,目前各別以7萬元保釋在外。

根據牴觸新加坡防止貪污法令第6條文,任何貪污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高10萬元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偽造罪名若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4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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