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沖向亞莉安娜的文·詹森(白衣)被保安們拉走。(海峽時報)
社交媒體的反常流量邏輯
新加坡一向以高效率和良好治安而聞名國際,許多在這裡舉行的重大活動都能登上國際頭條。只是這一次,新加坡再次出現在全球媒體上,卻不是因為讚譽,而是被一名為博取流量而在聖淘沙沖越禁區突襲強摟女星的澳大利亞網紅「抹黑」。
這名26歲的澳大利亞籍男子文·詹森(Johnson Wen)事後被新加坡警方逮捕並控上庭。法官判處他公共騷擾罪成坐牢9天後,已於11月23日被遣返回國,被禁再入境新加坡。

26歲的詹森(中間白衣男)11月11日入境新加坡,13日出席《魔法壞女巫:第二部》在新加坡的首映禮,在活動上趁保安不注意時越過護欄,沖向美國女星亞莉安娜格蘭德。(海峽時報)
先入為主印象打折
這起引起公眾強烈反感的事件發生在11月13日,好萊塢電影《魔法壞女巫:第二部》(Wicked: For Good)主要演員楊紫瓊、亞莉安娜格蘭德(Ariana Grande)、辛西亞·艾莉沃(Cynthia Erivo)一行人傍晚抵達新加坡環球影城宣傳電影。那絕對是國際媒體鏡頭聚焦的星光熠熠時刻。
該名澳大利亞網紅趁著現場保安注意力出現破綻時,突然越過圍欄,直奔美國歌手兼影星亞莉安娜格蘭德身旁,甚至用手勾搭在她肩頸之間長達五秒之久。
視頻畫面顯示他舉止輕佻、嬉皮笑臉,現場隨即一陣錯愕與混亂。一旁的影星辛西亞·艾莉沃和保安人員迅速將滋事的詹森拉開,保安也立即將他帶走。豈料他再度回頭,試圖再跳躍禁區,但這次沒有成功。
國際媒體鋪天蓋地報道這起事件時標題都提及新加坡,容易讓人先入為主以為這是新加坡人的瘋狂之舉。只有詳讀內容後才會知道這名看似亞洲人的男子是澳大利亞籍。
被捕後毫無悔意 當成創作素材
新加坡警方在事件發生後不久就將詹森逮捕。
男子交了保釋金後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甚至把自己的行為當成創舉,把這段騷擾行為做成視頻內容上傳到社媒,還以文字抒發個人感言:
「親愛的亞莉安娜格蘭德,謝謝你讓我和你一起走上黃地毯。我被逮捕後,自由了。」
他甚至在影片結尾留下一段詭異的笑聲,把整場騷擾當成一種「成就」,令人錯愕。
但真正笑到最後(last laugh)的,並不是他,而是奉公守法、珍惜公眾秩序的新加坡民眾。
詹森17日出庭時,法官問他有沒有話要說,他當下明顯慌了只回應:「法官大人,我以後不會再犯」。
詹森被監禁9天後於11月23日被遣返回國並被禁再入境新加坡,讓普遍不能接受這種惡劣騷擾行為的公眾大快人心,也無形中塑造了新加坡嚴刑峻法的正義形象。
網紅不能為所欲為 新加坡給慣犯上警示課
不少網民認為,9天的刑期太輕,難以體現應有的懲罰力度。
藝人受到的驚嚇,以及給這類國際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干擾,都讓人覺得此次判決難以形成足夠的威懾力。
然而,監禁的長短並不是最關鍵的。新加坡法庭傳達了明確的信息:
新加坡不會縱容任何人以「內容創作」或「製造話題」為名,侵犯他人、擾亂公共秩序。
正如法官下判時指出,文·詹森似乎在博取關注,從事這些行為只想到自己,不顧他人的安全。法官也留意到,這不是他第一次亂入名人世界。從他過往「紀錄」來看,這類行為並非突發性,而是一貫的視頻內容模式:闖場、擾亂,再將畫面包裝成「內容」。
身為「慣犯」的他曾經衝上西洋天后凱蒂·佩芮(Katy Perry)的舞台、干擾加拿大歌手威肯(The Weeknd)的演出、闖入煙鬼組合(The Chainsmokers)的表演現場,還有世界盃賽事以及巴黎奧運會等。
過去幾次事件,他雖然製造了不少風波,但從公開資料來看,並沒有真正付出法律代價。
這次,他明顯低估了新加坡的法律。這裡可不是他過去那種靠僥倖就能脫身的地方。
流量時代的「討厭」反成為傳播動力
這起事件反映出在這個流量至上的年代,網紅能不擇手段把「越界」、「惹事」、「冒犯」當成內容創作,作為提升流量的捷徑。從文·詹森社媒帳號累積超過百萬的流量來看,他的騷擾行徑反而讓他躍身「流量王」,成為他繼續「創作」的動力。
在本地,許多網紅都是靠內容走紅的。
馬一朵靠劇本和創意拍搞笑短片,甚至成功拍出了第一部電影。

馬一朵(左)與黃湘淋合作的《Aunty當網紅》票房不錯。(新明日報)
本地「大胃王」梁照遠以驚人的體能挑戰吃下數十公斤食物,用另類方式介紹美食。

梁照遠在勿洛鳳山熟食中心挑戰吃下12公斤的肉脞面。(zermattneo)
馬國歌手黃明志當年靠創作歌曲,在YouTube上傳第一支作品就引起熱烈迴響,之後激勵他通過拍音樂視頻不斷累積自己的作品。
而文·詹森的所謂「創作」,根本不需要才華。他只靠闖入活動製造混亂,就能被在場的各角度鏡頭捕捉,記錄他的行為幫自己宣傳。
視頻一旦被拍下,網友點擊觀看,他便能藉此自稱「網紅」。
這種現象凸顯了社交媒體時代,流量有時並非源自創意或努力,而是依靠爭議與混亂。

被遣返回國的澳大利亞籍男子文·詹森(Johnson Wen)。(pyjamamann)
網民幾乎一致對文·詹森的行為表示厭惡。但矛盾的是,他的影片仍然吸引了上百萬次點擊。這到底是為什麼?答案就在我們自己身上。
在這個時代,流量不一定來自喜歡,也可以來自討厭。
點擊觀看不一定因為認同視頻創作者,有可能出於震驚和好奇;不一定因為支持,而可能出於 「我就想看看他到底做了什麼」。
於是,我們點進去、看完、轉發、留言、嘲笑,甚至表示憤怒。可恰恰正是這一次次點開,推高了他的流量,給了他繼續在大型活動上騷擾藝人的動力。
他不需要所有人喜歡他,他只需要所有人「看他」。
現代的流量邏輯不是「越好越多人看」,而是「越極端越多人看」。越誇張、越越界、越擾亂,越有可能上頭條、上熱搜、上推薦。爭議秒變曝光點,反感也能化為流量。所以,真正值得思考的不是「為什麼他有那麼多人看?」 而是 「我們為什麼願意點進去看?」
文·詹森在法庭上說「法官大人,我以後不會再犯」,我們當然希望他不只是說說而已。但如果觀眾依然願意點進去看,他會不會換一個地方、換一種方式,再次出現?
對他來說,真正可怕的,或許不是被判刑,而是被遺忘,從此沒有人再關注他。
真正能阻止他的,不是法律,而是我們不再訪問他「創作」的內容、不再點開他的視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