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用木椅子當武器,49歲男子用木椅狠砸一對男女,導致兩人頭破血流,女傷者臉上留傷疤,身上多處淤青,男傷者則滿臉是血跑到樓下向鄰居求助。
這起傷人事故發生在淡濱尼34街第365座組屋的5樓單位。男女傷者於今年3月5日被一名叫曹元榮(49歲)的中國籍男子襲擊,後者昨日在使用可致死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下被控。
根據控狀,曹元榮當時用一張約95公分長、寬43公分的木椅,多次砸向男傷者郭立冬的頭部,導致他頭部出現7公分長的傷口。
女傷者丁立秋也有好幾處受傷,最嚴重的包括額頭上5公分傷口,皮下還出現淤血。她的鼻樑、左手手肘和小臂等也都有大大小小的淤青和傷口。
住在附近的鄰居吳女士(54歲,退休人士)說,案發早上她丈夫在家,聽見隔壁家傳來激烈的吵鬧聲,跟著也傳來有人在砸東西的聲響。丈夫馬上打電話給她,她稱當時都可聽到電話的另一端傳來「呯呯砰砰」的聲音。

事發於淡濱尼34街第365座組屋,目前傷者已經搬離原來的單位。
她指丈夫後來在樓下電梯口看見男傷者滿頭滿臉都是血,很生氣地在打電話,嚇了一跳。
「我先生早上會去咖啡店吃早餐,出門的時候看到負傷的男鄰居在樓下,男鄰居還詢問在新加坡應該怎麼報警,我先生就告訴他可以打999,後來他們被送去醫院了。」
吳女士說,事發單位原本住著好幾名中國籍租戶,受傷的兩名男女平時同進同出,相信是夫妻或情侶。她則沒看過逞凶的曹元榮,相信對方不住在這裡。(人名譯音)
打人的男子也負傷,渾身可見血跡傷痕,事後逃去附近巴士站等車,被傷者鄰居看見後報警捉人。
鄰居吳女士說,丈夫從咖啡店喝茶回來,看見肇事男子的身上也有血跡,手臂也可見傷痕,對方跟著跑到組屋對面的巴士車站等車,他當下撥電報警。警方後來將曹元榮逮捕歸案。
「他身上也有打鬥的痕跡,所以我先生才能認出他來。他一個人坐在對面私人公寓外的巴士站,應該是要等車離開。」
吳女士也說,隔壁鄰居雖然平時不關木門,說話的嗓門也比較大,但從來沒有發生過如那天般劇烈的爭吵,所以他們對當日的情況記憶深刻。
曹元榮周二被控上法庭,面對兩項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若罪成,他每項刑罰將面對最高刑罰是七年監禁,或罰款,或加上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他周二在庭上表示不打算認罪,過後獲准以1萬5000元(約4萬5000令吉)保釋在外,但是仍沒有人為他擔保,他因此仍在還押中。法官將案件展期至9月10日再次過堂。
案發後,屋主向租戶下逐客令,要他們在一兩個星期之內搬走。
男女被打傷後,吳女士指就沒再碰見他們了,相信兩人事發後已經搬走。
據吳女士了解,由於屋內發生流血事件,該單位的屋主後來也下逐客令,讓住在那裡的中國租戶在一兩個星期內搬走,不願再將房子出租給他們。
如今住在該單位的是一個緬甸家庭,他們在一個多月前剛剛搬進來。緬甸租戶受詢時稱完全不知道屋內之前發生過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