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一名男子疑似在公園捕殺野雞,引起網民關注。關愛動物研究協會(ACRES)表示,在未經國家公園局批准下,從野外移除動物屬非法行為,而該協會已向當局提交報告展開調查。
網民李先生上周六(17日)在新加坡自然學會(Nature Society Singapore)的面子書群組發布帖文說,他當天在公園散步時,目睹一名男子捕殺野雞。
「我國島上目前有那麼多的野雞,我一直都很好奇會不會有人捕捉它們來吃。今天散步時,我就看到了一隻野雞被捕殺。」
李先生告訴《8視界新聞網》,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周六傍晚6時50分左右,地點位於白沙的阿比阿比河工(Sungei Api Api)公園。
李先生說,他當時和女兒在公園散步,看到身穿藍色上衣的男子手裡提著一隻野雞,野雞看似已被殺害。
他透露,男子提著野雞走上公園的斜坡,坐在了一顆大樹後方,隨即開始拔去野雞身上的毛。
「男子斜眼看了我一下,因為當時女兒就在我身旁,我不希望與男子起衝突,所以沒有上前質問他。」
李先生也在帖文中問道:「問題是這算合法嗎?有關當局可以做什麼嗎?」
截至截稿,這則帖文已被轉發220次,並累積了150多條留言。該網民也留言指出,他已就此事件通知關愛動物研究協會與國家公園局。
關愛動物研究協會副執行長布波(Anbarasi Boopal)受詢時說,該協會目前沒有接獲任何相關通報,但從媒體詢問中得知此事件,並已通知國家公園局展開調查。
「在未經國家公園局相關批准下,從野外移除動物是違法的…… 如果雞確實是為了食用而被宰殺的,那麼該場所需要獲得宰殺許可,並遵守相關法規。」
布波說,該協會每年會收到一到兩起捕捉野禽以及在喂食區域撲殺野雞的案例,導致居民向市鎮理事會進行投訴。
據協會觀察,這些事件之所以發生,可能是因為涉事人不了解本地保護野生動物的相關法律。
對此,她表示,協會目前已制定計劃,與經常接觸到野生動物的工作人員溝通,並教育他們有關本地相關法律。
「本地的公園與綠地有很多自由覓食的野雞,因此提高公眾的相關意識很重要,不要喂食或是捕捉它們。」
協會也希望可以杜絕網上的野雞和鵪鶉販賣,以免人們之後把這些動物買來當寵物後又棄養。
《8視界新聞網》也已就此事件向公園局發出詢問,目前尚未得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