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的一項新規可是在亞洲打工人的圈子中炸開了鍋:
自2024年12月1日,新加坡的僱主要為他們的員工申請彈性工作安排。
若拒絕,需明確告知理由。
員工可尋求工會支持,工會將進行勸導。
這一新政策旨在促進僱主與員工間的溝通,實現更靈活、平衡的工作方式。

這一消息一出,很多中國網民皆呼:看看人家,我不辛苦,命苦!
新政策包括哪些要點?
新加坡政府已接受由勞資協作三方聯合設立的工作組,4月15日,工作組發表了新政策,旨在鼓勵僱主,特別是中小型企業,考慮實施彈性工作時間和負載安排。
這些安排可能包括錯開工作時間、兼職工作或分擔工作等形式。
工作組在4月4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從商業角度來看,僱主有權決定特定工作的彈性工作安排是否可行。
這是所有三方合作夥伴共同認可的關鍵原則。
為確保所有公司都能輕鬆遵守新政策,工作組還強調了行政負擔的減輕。
新準則將適用於所有試用期結束的員工,並僅涵蓋正式請求的彈性工作安排。

關於正式請求與非正式請求的區別,工作組解釋說,正式請求通常涉及結構化、經常性的安排,可能需要對工作流程進行一定的調整。
相比之下,非正式請求不屬於這些準則的範圍,但只要在僱主和員工之間達成共識,就應該允許提出、批准或拒絕這些請求。
這一新政策標誌著新加坡職場文化向更加靈活和平衡的方向邁進的重要一步。
新加坡出台的新規有多「偏心」打工人?
短期靈活申請
員工在面臨如照顧孩子或處理家庭緊急事務等臨時情況時,可直接向主管提出靈活工作安排(FWA)的請求。
這種非正式的請求方式被證實是有效的,能夠迅速解決員工的實際問題。
長期或正式彈性工作安排(FWA)的書面申請
員工在需要更長期或正式的FWA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僱主提出請求。
請求中應明確包括日期、類型、持續時間、原因及起止日期等信息。
對僱主的要求
僱主必須在兩個月內回應員工的請求。
若無法滿足,應提供替代方案,並明確拒絕的原因,這些原因應與業務直接相關。
如果有分歧?
準則鼓勵雙方通過內部申訴機制解決分歧。
同時,加入工會的員工可以尋求工會的建議,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僱主不遵守規定?
員工可以向公會求助,公會將介入調解。
對於不遵守指南的僱主,人力部可能會發出警告並要求其參加糾正研討會。
新加坡人力部站在打工人這一邊!
該指南旨在建立僱主與員工之間的信任和相互理解。
通過非懲罰性的方式規範工作場所,促進靈活工作文化的發展。
關於靈活工作安排10項建議

01 確立明確規範
彈性工作安排組織(TG-FWAR)應確立一套關於彈性工作安排(FWA)請求與考量的明確職場規範,以更好地管理員工與僱主對流程及其各自職責的期待。
這些指導方針設定了基本標準,同時鼓勵僱主採取更先進的做法。
02 過程導向
TG-FWAR應聚焦於FWA請求與考量的過程,而非結果,以指導雙方行為。
03 雙方責任明確
TG-FWAR應要求僱主基於業務考量合理對待FWA請求,同時要求員工負責任地提出和使用FWA。
04 限定適用範圍
TG-FWAR應僅適用於正式記錄的FWA請求,確保請求中包含僱主做出決策所需的關鍵信息。
05 全員覆蓋
TG-FWAR應涵蓋所有完成試用期的員工,試用期長度由僱主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06 求職者例外
TG-FWAR不要求僱主考慮求職者的FWA請求,但鼓勵僱主在招聘過程中明確其FWA政策,以管理求職者預期。
07 普遍適用性
TG-FWAR應適用於所有類型的企業,包括中小企業(SME)。
同時,應提供指南和模板以協助各類型企業遵守規定。
08 教育與扶持
為有效實施TG-FWAR,應通過教育和培訓為僱主和員工提供提出和考量FWA請求所需的資源和技能。
09 強化溝通與合作

加強僱主對FWA益處的了解,提高對各種FWA類型的認識。
這應建立在三方諮詢和標準的基礎上,逐步推廣最佳實踐。
10 支持能力建設
為幫助僱主建立和提升FWA實施能力,應提供額外支持。
這包括與主要企業、員工協會及工會合作,擴大相關資源和培訓。
資源應根據不同公司的規模、部門和工作性質進行定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