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2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嫌參與一起「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案,將於2026年5月25日在法院被起訴。自2026年3月以來,在新加坡因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而被捕的馬來西亞人數已增加至28人。
2026年5月13日,警方收到一名受害者的舉報。該受害者接到一名自稱來自渣打銀行的陌生人電話,對方聲稱其涉嫌洗錢活動,隨後將其轉接給另一名自稱來自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的陌生人以進行進一步調查。為了「協助調查」,受害者被指示在勿洛(Bedok)附近與這名22歲的馬來西亞男子見面,並將其所有珠寶交給對方。隨後,受害者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向警方報案。
通過後續調查,反詐騙指令中心(Anti-Scam Command)的警員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並於2026年5月23日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某些不法分子(據信為跨國詐騙團伙成員)指使,負責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貴重物品或現金,並將其交給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其他未知人員。
該男子將於2026年5月25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992年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條,協助他人保留犯罪行為所得利益。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幣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注意到,馬來西亞國民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團伙收取受害者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正在增加。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的「錢騾」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涉嫌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嚴懲犯罪者。
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錢騾相關罪行的人員——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
警方提醒公眾:
絕不要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經核實的陌生人。
絕不要將錢財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後續領取。
絕不要向任何人共享設備螢幕或透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您轉帳;
要求您的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給警察。
如果您有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信息或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24/7 ScamShield 熱線 1799。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4日 @ 晚上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