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本地男子因賄賂兩人,要求他們在法定聲明中提供虛假證據,被判坐牢6個月。
貪污調查局發表文告說,53歲的被告Murale2012年12月在克拉碼頭亮閣與人發生歐斗,並刺傷三人。其中兩名受害者在審訊中,指認Murale是攻擊者。他被判監禁42個月和鞭打12下。
被告過後提出上訴,要求提交更多證據,當中包括兩名受害者的法定聲明。兩人在聲明中表示誤認被告為攻擊者,但最終發現兩人撒謊和提供虛假證據。
貪污局經過調查後發現,被告在另一名男子的教唆下,向受害者行賄1萬元,要求他們在法定聲明中提供虛假內容。
法院在2016年駁回被告的上訴。
收受賄賂的兩名受害者則各被判監禁8個月;教唆被告行賄的男子則被判坐牢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