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生19次偷拍裙底 判監12周

2022/09/04   •   3080閱
😱 偷拍裙底19次竟入獄?!25歲大學生田家聰被判刑12周,法官嚴正警告:干案已成年,改造並非唯一考量!揭秘案件背後的真相,以及法官拒絕緩刑的三大理由。這起案件警醒著我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嚴懲違法行為刻不容緩!快來了解詳情,看看這起案件對社會的影響,以及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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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19次偷拍裙底而被判坐牢12周。(取自早報網)

大學生3個月內19次偷拍裙底,法官拒絕讓他接受緩刑監視,指他干案時已超過21歲,改造不能是主要判刑考量,判他入獄12周。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田家聰(25歲)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罪,另一項擁有猥褻內容的罪名交由下判時一併考慮,他前日被判刑,並已針對刑罰上訴。

一般對於未滿21歲的被告,法庭在下判時會優先考慮被告改造的可能性。被告犯案時23歲,過了年齡「門檻」,法官表示除非被告改造的可能性非常高,否則就不該把改造當作主要判刑考量。

評估報告建議被告接受18個月的緩刑監視,但法官拒絕這個建議,決定判被告入獄,並提出三大原因。

首先,法官指被告改造的意志力不夠明確。雖然被告事後接受輔導和治療,被捕後也沒有重犯,但他曾說色情片引起他偷拍的慾望,至今卻沒完全停止觀看。

被告雖有家人的支持,但法官認為幫助有限,被告仍必須獨自面對「個人的心魔」。另外,心理醫生評估被告仍有中度至高度的重犯風險。

法官強調,被告的舉止對受害者和公眾帶來傷害,罪行嚴重必須嚴懲,但也鼓勵被告在服刑期間和出獄後,繼續努力進行改造。(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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