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母親與已婚的生意夥伴搞外遇,竟協助情夫在家中浴室安裝攝像機,好幫對方拍到自己女兒的洗澡畫面,結果雙雙判監10周。
受害人案發時24歲,由於她是女被告(48歲)的女兒,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兩名被告的姓名。
兩名被告各自承認一項偷拍的罪行,女被告則還面對多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並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披露,女被告於2014年到男被告(現年50歲)的店打工,當行銷助理,兩人因此結識。
兩年後,女被告離職,但兩人仍保持聯絡,甚至背著各自的伴侶搞起婚外情,還在2020年一起創業,在網上售賣風扇和燈飾。
2021年5月9日,男被告在網購平台上購買了迷你攝像機,有意偷拍女被告的女兒洗澡。
攝像機到手後,男被告把它交給女被告,而女被告則在沒獲得女兒同意下,將攝像機安裝在浴室內。
女被告把攝像機放在浴室的櫥柜上方,將攝像頭對準洗澡處,但她在安裝時被女兒看見。
女兒感覺事有蹊蹺,在母親安裝好走出浴室後,她走進去檢查,赫然發現是攝像機,立即將它取下,並立刻檢查是否有拍攝到什麼畫面。
幸好畫面只看見女被告在安裝攝像機的過程,並沒其他視頻,女兒就把攝像機轉交給另一人,對方跟著把它扔掉。法庭文件沒交代女兒把攝像機交給何人。

母親幫情夫把迷你攝像機安裝在浴室,以拍下女兒洗澡的畫面,幸被女兒發現。(示意圖)
女被告也曾拍下女兒臀部的照片發送給情郎。
根據控狀,女被告曾在2021年7月24日早上8時43分,用手機拍下女兒的臀部(非裸露),把照片通過微信發出去,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據悉,她當時把照片發給男被告。
女被告曾在被控後,稱女兒已經原諒她,說她還得照顧孫子,不能坐牢。
沒聘請律師的她前日在庭上說,希望女兒不會受此事影響。
法官最終認為兩名被告得負起同樣的罪責,因此判兩人各坐牢10周。
代表律師指女被告一再挑逗及引誘男被告,說她的女兒很漂亮,他才禁不起「誘惑」而購買攝像機,但他在把攝像機交給女被告後,並沒追要相關錄像。
而男被告或許太認真地看待情人的「玩笑話」,當被叫去接受調查時,他還「蠻驚訝」的。
男被告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通過律師向受害人和她的家人道歉,懇求法官輕判。
主控官反駁,指這或許是因「色情玩笑」而起,但男被告大可拒絕,那就不會做出違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