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鑫案發時是新加坡聖若瑟書院的設施經理,他被判監禁15個月又4星期,罰款逾2萬令吉。(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聖若瑟書院前設施經理在4年多內,超過31次向3個不同的供應商受賄超過6萬7000元,被判坐牢15個月又4星期,罰款75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子鑫(58歲)求情時,稱他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被告共面對9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揭露,作為設施經理,被告在新加坡聖若瑟書院的設施採購中擁有重大影響力,包括邀請供應商提交低於6000元(的直接採購工程,並建議向特定供應商發出報價邀請或投標書。
泄露預算與指導報價
助特定公司中標
被告通過泄露預算與投標信息、指導供應商報價、調整採購價值,以及在報告中提出建議等手段,把工作和項目優先授予首選供應商。
自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被告22次收受F&B Services銷售經理宋梅娟約5萬2900元賄款,以促成公司與聖若瑟書院的商業交易。
被告於2023年1月,還收取一筆300元賄賂。
被告於2021年1月至2月,也收受冷氣服務公司EuconAir Services董事黃建瑋(48歲)5000元賄款。
他還在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5次向安全系統公司Integrated Security Solution Asia Pacific負責人陳麗蘭收取至少2500元(約8065令吉)賄款。
控方指出,被告在4年多內,超過31次主動向3名不同供應商索要賄款。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很後悔,也為自己的所為感到羞愧,他希望能儘快出獄,重新融入社會。
法官判被告坐牢15個月又4星期,罰款7500元。由於被告無法支付罰款,將以坐牢4星期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