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天宣布基礎設施保護法令(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Act)今天正式生效。新法令賦予內政部更大權力,確保恐怖襲擊風險高的建築適當加強保安措施,讓恐怖分子難以下手,並減少恐襲可能造成的破壞。
其中未經授權對軍營和關卡等任何敏感設施和地點進行拍攝或錄像都是違法的。這些地方的授權人員有權查問可疑人物、檢查隨身物品、刪除任何違法拍下的照片和影像,也可命令對方離開現場。
這些建築包括提供必要服務的發電廠、水供設施和交通設施等,以及標誌性或吸引人潮的大型建築。

圖片來自MHA官網截圖
這些建築物是總建築樓面達至少10萬平方公尺;供商業、酒店或兩者用途;以及位處樟宜、市區核心、裕廊東、烏節或南部島嶼等12個指定規劃區的發展項目。
新法令將取代保護區和保護地法令,並加強原有條例,包括任何未經授權在周圍對敏感設施和地點進行拍攝和錄像,包括利用高空攝影科技等,都將構成違法行為。
內政部強調,當事人若不小心或無意拍下照片或錄像,當局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除非當事人沒有很好的理由卻違令、不遵從這些要求,又或者涉及保安理由須採取行動。
保護區和保護地的周圍會設置告示牌,明確告知公眾不准拍照和錄像。
此外,內政部的防護安全研修中心擴充後,改名為防禦安全中心(Centre for Protective Security),專門負責執行基礎設施保護法令。
(信息來源:新加坡M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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