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男女深夜騎著個人代步工具、電動腳踏車及機車在大馬路上高速飛馳,還超越在旁行駛的巴士,
甚至拍下視頻放上網耍威風,結果視頻反成「犯罪證據」,警方憑視頻認出違例者,把他們逐一逮捕歸案。
根據警方3日發出的文告,警方在上月13日接獲通知,有一視頻顯示一群青年騎著個人代步工具和電動腳踏車,與一名機車騎士在薛爾思道(Sheares Avenue)奔馳。
根據「SG Road Vigilante」面簿專頁上傳長約一分鐘半的視頻,至少10名男女青年騎著個人代步工具和電動腳踏車,與一名機車騎士一起騎上大馬路上,其中有人還載著乘客。

(圖片來源網絡)
當時馬路上車輛稀少,相信已近深夜。他們行駛的速度非常快,甚至超越在旁行駛的公共巴士。
他們途中經過摩天觀景輪和新加坡濱海灣金沙酒店,還直接開上快速公路,相信騎行的範圍大。
交警經調查確認涉案人士的身份,並於7月17日至20日之間,逮捕10名青年,包括八名年齡介於16歲至25歲的男子,以及兩名分別為16歲和25歲的女子。
警方也起獲兩輛個人代步工具、不少電動腳踏車零件和手機。
警方與陸路交通管理局正針對這群青年,以危險騎行和在公路上騎個人代步工具罪名展開調查。

(圖片來源網絡)
危險騎行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12個月或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
若在公路上騎個人代步工具的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三個月或罰款高達2000元,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六個月或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也提醒,公路使用者須遵守交通規則,警方與陸交局將會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對付違反交通規則並威脅他人安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