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接受公司治理理事會的建議,發布經修訂的《公司治理守則》。
新守則列明公司應該如何採納「若不遵守,就必須解釋」的制度。新加坡交易所也修訂了上市手冊的相關內容,以確保上市公司向利益相關者披露的資料具有意義。
新守則也鼓勵公司董事會定期進行更新、提高董事的獨立性和多元性,以加強治理能力。
新守則將從明年1月起的財政年生效。上市公司則有3年的過渡期,來達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手冊修訂後的規定。
金管局宣布,隨著新守則出爐,負責檢討工作的公司治理理事會將解散。當局將根據理事會的建議,在年底前成立公司治理諮詢委員會,以監督和支援公司推行新守則,同時就公司治理課題,為監管機構提供諮詢。
配合《公司治理守則》的修訂,新加坡交易所宣布將修改企業上市準則。
新交所說,除了其中兩項規定之外,經修訂的上市準則將從明年1月起生效。在較遲時候,也就是2022年1月才生效的兩項規定是,將獨立董事的最長任期限定在9年,以及獨立董事須占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一人數的條例。
新交所說,實施這兩項規定的過渡期較長,將讓企業有足夠時間確保董事會的獨立董事人數能符合上市準則的要求。
新的《公司治理守則》詳見金管局網站http://www.mas.gov.sg/
(信息來源:新聞8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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