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巡迴大使許通美教授(左)稱,他和王明星(右)是朋友。(紅螞蟻製圖)
作者 侯佩瑜
新加坡各大媒體11月10日報道,新加坡酒店與房地產大亨王明星(79歲)因協助妨礙司法公正被定罪,經移民與關卡局(ICA)評估其永久居留資格後,決定不撤銷其永久居民(PR)身份,但向他發出警告信,告知若日後再有任何不當行為,其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被撤銷。
王明星早前因教唆並協助前交通部長易華仁(S. Iswaran)接受免費多哈行、妨礙司法公正,在今年8月被判罰款3萬元。
由於王明星在2020年被診斷患上晚期多發性骨髓瘤,入獄可能會危及生命,法官對他法外開恩,免除他的三個月獄刑。
新加坡巡迴大使許通美教授11月11日在個人臉書上貼出《海峽時報》相關報道的標題「地產大亨王明星保留永久居民身份,收到移民局警告信」然後在貼文寫道:
「我對媒體報道王明星的方式感到不滿。
他是一個好人,不是壞人,我們不應該妖魔化他。
他為新加坡酒店業、娛樂業和房地產領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把一級方程式賽車(F1)帶到了新加坡。
當我擔任國家藝術理事會主席時,我邀請他加入我的理事會。當他邀請帕瓦羅蒂 (Pavarotti)來新加坡演出時,他將音樂會的全部收益都捐給了國家藝術理事會。
他從未要求任何回報,而我能給予他的,只有我的友誼和感激。」

認識帕瓦羅蒂(Luciano Pavarotti)的讀者可略過以下這小段說明:
帕瓦羅蒂是義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唱家,被譽為當代三大男高音之一、當代最偉大的歌唱家之一。他於1993年來新加坡演出,2007年病逝。
蟻粉如果有閱讀那篇《海峽時報》關於王明星永久居留資格的報道,應該會察覺到,該報道採用的是一種相對中性、標準的新聞敘述語氣,沒有情緒化詞彙或帶有貶義的修辭。
報道的重點在於:
移民與關卡局決定不撤銷王明星的永久居民身份;
回顧他所涉案件的經過;
引述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說明永久居民資格被撤銷的評估原則;
介紹王明星的背景與他為新加坡所作的貢獻,包括為新加坡引進F1的主要推手。
若要挑剔,這篇報道確實沒有特別凸顯王明星長期對新加坡社會貢獻,但整體上並沒有對他進行妖魔化。

刊登在11月11日《海峽時報》的相關報道。(海峽時報截圖)
不過,紅螞蟻也能理解《海峽時報》為何沒有在報道中大篇幅著墨於王明星的貢獻。
畢竟,他為新加坡所作出的種種貢獻早已多次被媒體報道,多數新加坡人也相當熟悉。再加上版面篇幅有限,新聞報道通常不會重複鋪陳已廣為人知的內容。
資深媒體人、《海峽時報》前副總編輯默樂(Bertha Henson)也在許通美的貼文下留言問道:
「教授,你說對『報道』感到不滿,具體是指哪方面呢?這其實是一篇相當直接的新聞報道啊。事實上,《海峽時報》甚至沒有提到王明星過去與李氏家族在玉納園事件(Nassim condos)上的往來,那其實是合理的背景補充。「
不了解玉納園事件的請點擊這裡。

默樂(Bertha Henson)也在許通美的貼文下留言。(臉書截圖)
許多網民不同意許通美的看法,認為「好人」並不代表可以免於被追究責任或受到法律制裁。
一名網民寫道:
「一個人或許做了一百萬件好事,但只要犯一個錯誤,就足以招致譴責。」
另一名網民則指出,法律應當「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無論他們的地位、財富或影響力如何」。
為何王明星沒被撤銷永久居民身份?
另外,民間對於王明星僅被發出警告、而未被褫奪永久居民身份一事,也引發熱烈議論。
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今年9月通過書面答覆工人黨後港區議員陳立峰的國會提問說,凡違反新加坡法律或涉及不當行為的外籍人士,都可能被撤銷永久居留權或工作準證,並被禁止入境。
尚穆根說,當局設有專門評估機制,綜合考量個案事實、案件性質與嚴重程度、當事人與新加坡人的親緣聯繫,以及對新加坡的貢獻。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對王明星一案下判時也曾指出,王明星的優良品行和對新加坡的貢獻確實顯著,或許也顯示他不太可能重犯,可降低施加更重刑罰以達到阻嚇作用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