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壓力導致的魯莽行為引發的案件近日宣判,一名緬甸籍女傭因不滿被僱主的態度,竟往僱主的燒水壺中下毒企圖自殘,結果導致僱主誤飲有害物質,最終被判監禁四周。
案情披露,被告蒂達(35歲)事發時是57歲女僱主的幫傭,已在僱主家中工作約五個月。2023年12月26日下午約1時,由於被告對待方式不滿,她將半袋「滅蟻藥」倒入女僱主的燒水壺,並自己喝下。隨後她開始嘔吐,並服用了止痛藥。令人震驚的是,被告並未徹底清洗燒水壺,導致其中殘留了一些藥物。

(圖:來源自網絡)
次日凌晨約12時,女僱主準備燒水時發現異常,懷疑水中有異物,並質問被告,被告承認了自己的行為。隨後女僱主報警,被告因此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法庭審理中,法官指出被告的行為嚴重背叛了僱主對她的信任,特別是她有能力輕易地利用餐具或其他物品傷害到僱主一家。然而,法官也考慮到被告之前因壓力導致自殘的情況,認為被告未能徹底清洗燒水壺是出於魯莽,最終判決被告監禁四周。
此案提醒人們重視工作環境下的心理健康問題,同時也敦促僱主和雇員之間建立良好的溝通與理解,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