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現年19歲的青年兩度性侵妹妹,被判接受改造訓練至少一年。
《8視界新聞網》報道,青年之前對兩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的控狀表示認罪。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公布被告的名字。
案情顯示,青年最先於2020年3月在自己的房間性侵妹妹,當時的他年僅14歲。
他問當年才13歲的妹妹可否碰她時,妹妹說不可以,但最終在他的懇求下妹妹屈服答應了。他在過程中不僅撫摸妹妹,還要求她進行性行為。
當時,青年剛在學校上過性教育課程,對性一事感興趣並好奇。
被告第二次與妹妹發生性關係是於2022年3月。當時,16歲的他剛拿到O水準會考成績並感到非常沮喪,喝酒後感到昏昏欲睡。
回到家後,青年要求當年滿15歲的妹妹與他發生性關係。妹妹起初拒絕,但最終在被告的堅持下,再次屈服。
妹妹向朋友傾訴說對哥哥的騷擾感到無助,不知如何告訴哥哥他們不應再進行性行為。 朋友最終於2022年3月22日帶她報警,揭露青年的行為。
在犯下此罪行前,青年曾因不當觸摸另一名妹妹而被父母責罵。
控方根據監獄心理學家給被告進行的評估作出建議,要求法官判被告接受至少一年的改造訓練。
監獄心理學家表示,需要讓青年接受一年的改造,是因為青年面對壓力時會用色情來減壓,因此需要幫他做出改變。雖然被告目前通過家人監督、參與志願服務和進行休閒活動等方式減少其對色情片的依賴,但是這些都只是分散注意力,青年真正需要的是心理治療以增強其內在能力。
另外,監獄心理學家也說,青年表現出性妄想症,也需糾正他對待性的態度。
辯方則以青年自被捕後行為有所改善,對自己罪行的認識有所提高為由,要求判他接受6個月的改造訓練。
性侵未滿16歲少女的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若受害者年齡小於14歲,刑期則翻倍至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