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議修訂法案 死胎註冊名字可反映在死產證上

政府擬議修訂法案 死胎註冊名字可反映在死產證上
政府擬議修訂《生死註冊法案》,讓家長也能為夭折胎兒註冊名字,反映在死產證書上。
內政部表示,當局意識到未出生孩子胎死腹中與嬰幼兒死亡對父母來說,都是難過痛苦的經歷,因此當局計劃增加新條文,讓父母在死胎產下後的一年內,為胎兒註冊名字,希望能讓家長得到慰藉。
內政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昨天(7日)在國會為《死產與出生雜項修訂法案》進行一讀。修正案也列明墮胎個案不被歸納為死胎。
目前的法案把死胎定義為妊娠期22周在胎中或生產中死亡的胎兒。當局接到醫生反饋,指一些父母誤以為這是胎兒存活能力的指標,因此面對要不要對胎兒進行醫療干預時,產生困惑。
此外,這也可能導致醫生面對壓力,要求他們搶救在妊娠期22到24周出生的嬰兒時採用更加寬鬆方案,從而導致存活嬰兒可能出現嚴重的神經發育障礙,搶救無效幾率也提高。
有鑒於此,修正案把死胎的妊娠期改為24周以後,這也和法定允許妊娠期在24周以內的婦女墮胎一致,以消除可能出現的混淆。 不過,墮胎的胎兒並不稱做死胎。
修正案一旦生效,所得稅法令將會做出相應修訂,讓產下妊娠期24周的死胎的父母能和其他家長一樣,獲得稅務回扣。
另外,移民與關卡局在法案生效之前,為了讓父母能緬懷夭折的胎兒,在上個月推出「紀念性出生證」(commemorative birth certificate),不過出生證不具法律效力。
2021年《生死註冊法令》生效後,每年死胎案例約有11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