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歷來規模最大的股票操縱案下判,5名前股票經紀共謀操縱股票,炒高55家公司的股價,從中獲利超過120萬新元(約384萬令吉),5人全被定罪。
涉案5人包括兄弟林明智(47歲)和林明義(43歲),以及林明智的前同事李艾倫(47歲)、周威詹(43歲)和李偉凱(44歲)。
林明智是首名認罪的被告,他在2022年5月被判坐牢12周,罰款26萬新元(約83萬2000令吉)。其餘4人在8月承認多項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周二面判,被判坐牢19至24周,並被處以19萬新元(約60萬8000令吉)至26萬新元不等的罰款。
其中,李艾倫被判坐牢24周,李偉凱和周威詹則被判入獄23周,3人各罰26萬新元。3個月後才加入計劃的林明義,則被判入獄19周及罰19萬新元。
除了曾在馬來亞銀行金英證券任職的林明義,其他涉案人都是輝立證券的前股票經紀。
調查顯示,從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的13個月內,5名被告共操縱新加坡交易所55家公司的股票,進行85次假交易,獲利超過120萬新元。

被告李艾倫(譯音)被判坐牢24周。
根據案情,眾被告出手之前會在網上開會討論要瞄準哪只低價股。鎖定目標後,5人便大量買賣炒高股價,吸引投資者進場購買。股價一至3天內被炒到預期的價格後,他們便高價拋售。這些低價股多數來自石油和天然氣、工程及製造等行業。
控方指,5人當時擁有這些公司平均約71%的股票,並使股價平均上升47%,嚴重扭曲了股價的走勢。(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