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住在勿洛的新加坡居民被列為185家公司的董事、秘書和股東,其中9家公司與涉及數十億美元的洗錢案件中的三名嫌疑人有關。專家說,一個人不可能參與這麼多的公司,這樣的任命應該引起警惕。
沒有Singpass帳戶的外國人必須聘請註冊的代理人,如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或公司秘書公司,代表他們提交申請,所有代理人都必須對其客戶的財富和資金來源進行盡職調查。

圖片來源:海峽時報
據報道,這名居民名叫J.J.,經營著一家提供秘書服務的公司,他曾被任命為224家公司的董事、秘書或股東,其中包括從事投資、技術、諮詢和製藥貿易等領域的公司。三分之一的公司已經從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簡稱Acra)的商業登記冊中刪除,在仍然活躍的185家公司中,至少有九家公司與涉10億元洗黑錢案的三名被告有關。
J.J.在兩家公司中擔任了多個職位,他的名字在這些公司中出現了不止一次。J.J.向《海峽時報》承認他通過蘇海金認識了其中一名嫌疑人並有生意往來,「他讓我投資他的公司,但我從來沒有拿過一分錢或股份,在他被捕前一周,我還找他討錢。」J.J.用普通話說他沒有得到任何回報,他將向警方報案。
然而《海峽時報》發現,J.J.在易豪網絡科技、日榮國際和愛琴海投資三家公司擔任秘書職務,而蘇海金則被列為這些公司的董事。蘇海金還是美寧(亞洲)國際電子商務和Sg-Gree兩家公司的股東,而J.J.則被任命為這些公司的董事。他還是新加坡卓馳科技有限公司(Zhuo Chi Technology)的指定秘書,說明他與王水明有關聯。
專家表示,一個人不可能參與這麼多的公司,這樣的任命應該引起警惕!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會計學教授麥教授說,如果一個人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個人擔任許多不同公司的秘書的情況並不罕見,他們負責確保公司的年度報告及時提交以及其他職責。不過,若一次性擔任近200家公司的董事和秘書角色則是一個危險信號。
新加坡管理大學金融學副教授胡建峰說,一個人被任命為許多公司的執行角色是不尋常的,例外情況是當他們被任命為名義董事,他們可以在多個公司擔任職位,而不參與日常運營,「然而,即使是名義董事,也仍然要負責合規,這會增加風險和成本(擔任這樣的角色),因此看到名義董事在數百家公司擔任職位也不常見。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盧教授:「法律上沒有限制一個人可以參與多少家公司,但在大量公司中擔任職務意味著「有可能調動資源的可能性,這將使追蹤和監督更加困難」。
擁有多個公司的目的是為了轉移資金,這使得監管機構難以追蹤資金來源。「與個人之間的資金轉移不同,公司之間的資金轉移並不能直接告訴你誰是最終受益人,你需要查看公司的所有權才能找出來。」他補充說。

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Acra表示正在修改《公司法》和《Acra法》,以限制個人可以擔任的名義董事職位數量。預計於2024年在國會提出的法案還可能提高對違反與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有關規定的企業服務提供商的財務處罰。
Acra
Acra是新加坡企業實體和公共會計的國家監管機構,所有新企業的註冊都需要通過ACRA進行。它的職責是監督企業遵守披露要求以及對公共會計師進行法定審計的監管。 所有有關商業實體、公共會計師和企業服務提供者的註冊和監管事宜,ACRA會向政府報告和提供意見。ACRA負責建立和管理與商業實體、公共會計師和企業服務提供有關的文件和信息庫,並向公眾提供這些文件和信息的訪問權限;
Acra指出新加坡採取了全政府的方式來打擊非法活動,各個機構在確保新加坡作為一個值得信賴的金融和商業中心的地位方面發揮著不同的作用。Acra發言人說表示它主動識別、監測和註銷不活躍的公司。
Acra利用數據分析工具來識別可能是可能被用於進行不正當活動的公司名義董事的個人,並對高風險個人進行深入審查和檢查。所有董事,無論擁有多少董事職位,都必須負責、誠實和合理地履行其職責。那些未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可能面臨執法行動,包括取消資格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