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珍珠坊金興珠寶金行被控3項牴觸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的罪名。
(新加坡訊)被指3次沒有遵守客戶盡責條例,進行與洗錢有關的交易,新加坡珍珠坊一家珠寶金行被控上庭。
位於新加坡珍珠坊的金興珠寶金行(Kim Heng Jewellers and Goldsmiths),前日被控3項牴觸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的罪名。
在客戶盡責條例(Customer Due Diligence)下,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必須採取措施,如確認客戶資料、篩查客戶,以及在懷疑有關交易可能同犯罪行為有關時終止交易。
控狀指金興珠寶金行在去年9月至10月間,沒有遵守客戶盡責條例,在有理由懷疑交易同洗錢有關的情況下,仍允許顧客購買黃金和珠寶。
控狀也指金興珠寶金行分別在9月15日和9月16日,允許顧客購買一條價值2萬8000新元的916金鍊和購買7件總值17萬3295新元的金飾。
金興珠寶金行也涉嫌在10月2日,允許顧客購買一塊價值8萬4650新元的999.9金條和一條價值2萬7682新元的金鍊。
《聯合早報》報導,金興珠寶金行已聘請代表律師,案展6月10日過堂。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和律政部於周一發出聯合文告,指當局在去年9月至10月間,接到涉及惡意軟體的釣魚騙局的報案,受害者在安卓手機上不慎安裝惡意軟體,導致銀行戶頭出現未經授權的轉帳。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涉及這起騙局的款項,與一家珠寶金行及一名不知名人士之間的三筆交易有關。 這三筆交易涉及的黃金和珠寶總值超過31萬3000新元。
2020年被罰款9000新元
《聯合早報》之前報導,經銷商寶興珠寶曾因讓不法分子利用寶石和貴金屬交易洗黑錢,在2020年被判罰款9000新元。
寶興珠寶當時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48J條文,被指在2017年售賣了價值2萬8078新元的黃金及珠寶給一名顧客,卻沒有依法向 當局呈報這筆交易。
根據該項條文,凡是進行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交易,經銷商都必須在15個營業日內向當局呈交現金交易報告。
調查後來發現,這筆現金是犯罪團伙的犯罪所得。
2019年通過寶石和貴金屬法令
為了加強對寶石和貴金屬經銷商的監管,以提升該行業在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標準,新加坡政府在2019年就通過寶石和貴金屬(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
據報導,律政部自2021年至去年10月3日,已對沒有遵守客戶盡責條例或現金交易報告要求的經銷商,採取96次制裁行動,包括發出警告信和處以罰款等。
根據寶石和貴金屬法令,沒有遵守客戶盡責條例,經銷商若罪成可被判高達10萬新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