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健豪(譯音,中)周二被判坐牢8個月。
(新加坡訊)一名馬來西亞男子透過面子書求職,結果為跨國詐騙集團工作,非法登錄新加坡17個銀行戶頭,近400萬新元資金流經這些戶頭
28歲被告陳健豪(譯音)承認一項共謀未經授權存取電腦資料的控狀,周二被判坐牢8個月。
共謀未經授權存取電腦資料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罰款最高5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去年9月透過面子書找到工作,隨後透過Telegram和一名身份不明的人聯繫,對方開出每月3500令吉的薪水。
被告隨後到馬來西亞新山依斯干達公主城地點上班。一個網路賭博集團在該處運作,負責處理賭客流向網路賭場的資金,以及支付賭客贏得的賭金。
集團使用名為Trustpay的內部電腦系統,追蹤賭客資金轉入集團銀行戶頭的情況。被告會透過Trustpay系統接獲集團銀行戶頭有存款匯入的通知。這些戶頭都設在新加坡,戶頭持有者都是被告不認識的人。
被告隨後會使用當天獲分配的手機登錄銀行戶頭,確認款項是否已到帳。手機已預先安裝網路銀行應用程式和SIM卡,背面也貼有戶頭名稱、號碼和登錄資料。
確認款項後,被告會截圖,並透過Telegram群聊向集團報告。如果銀行交易金額與Trustpay系統顯示的金額不符,被告也會聯絡網路賭場的客服人員處理。
除了賭博資金,詐騙款項也透過這個集團轉移。
警方接獲涉及集團控制的17個銀行戶頭的詐騙報案,這些戶頭來自MariBank和GXS。被告為集團工作期間,共有399萬6971新元流經這17個戶頭。
案情顯示,被告一直知道集團從事的活動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都屬違法。
警方今年7月表示,根據MariBank提供的情報,當局在3月展開的「Operation Frontier+ III」行動中打擊這個集團。
這項為期兩個月的行動主要針對跨國詐騙,由新加坡警方同9個外國執法機構聯合展開。
被告今年7月20日被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逮捕,並於隔天移交新加坡警方。
控方考慮到流經17個銀行戶頭的資金數額,要求判處被告9個月監禁。
辯方則指出,只有約2萬1000新元同詐騙案件有關,並稱被告不知道流經這些戶頭的部分款項涉及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