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52歲的男子性侵年幼的外甥女,還吸毒,被判處坐牢14年。
法庭判處被告一項性侵未成年人和一項吸食冰毒的罪名成立。兩項罪名的刑期各為七年,分開連續執行,意味被告須坐牢14年。
案情顯示,案發時,受害者因父母離異,同母親、哥哥、外婆和舅舅同住。
2010年某日,當時40歲左右的被告要外甥女一起看色情影片,還叫她躺在自己腿上。當時只有6、7歲的受害者照做,不料卻被舅舅性侵。隔天,被告又趁受害者在客廳睡覺時非禮她。受害者過後搬出有關單位。
一直到8年後,也就是2018年,受害者因為腹痛到竹腳婦幼醫院求診,在填寫表格時揭露自己有自殺念頭,並曾自虐。院方安排輔導員跟進,受害者才說出被舅舅性侵的事情。院方隨後報警。
警方在2019年3月5日逮捕被告,並在跟進調查後發現,他在被捕前一天吸食了冰毒。由於他之前有濫用嗎啡的前科,因此面對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