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慣犯屢次重犯 控方要求判處他預防性監禁

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一名偷竊慣犯故態復萌,屢次干案,控方要求法官評估被告是否適合被判處預防性監禁。
這類刑罰是給予重犯機率高的被告更嚴峻的懲罰,監禁刑期介於7年到20年之間。
56歲的被告Ng Kim Chuan昨天(6日)對七項控狀認罪,包括偷竊、不誠實挪用財產和擁有毒品。其餘11項控狀交由法官判刑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6月初偷走一名女子的兩雙鞋子、兩盆植物和三個水晶。案發時,被告才剛出獄不到幾個月。
幾天後,被告又偷走一輛電動腳踏車,並擅闖一間超市,偷走職員用來為顧客切魚的一把刀。同年9月,被告順手牽羊,偷走一台手機。
此外,他也在今年1月,將俗稱「迷幻蘑菇」的毒品賣給一名國民服役人員,結果被中央肅毒局逮捕。他的尿液檢測顯示,他曾吸食海洛因。
控方說,被告過去30年犯案累累,而且不知悔改。他曾在2002年因偷竊,被判處十年預防性監禁。
案件展延到本月2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