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8日),新加坡一名47歲的印族男子因坎妻子被判刑。
這名印族男子曾拿長達21.5厘米的刀子,砍向他的華族前妻,造成後者左手臂與手腕永久性殘疾,且患上了嚴重的創傷後遺症。

示意圖
男子是一名私召車司機,他前妻是高級業務總監,兩人育有一女。2013年,他們結束了長達六年的婚姻,但雙方都擁有女兒的撫養權,因此經常需要上各自的家裡接孩子。
兩人離婚後也爭執不斷,經常拳腳相向,分別向法庭申請了個人保護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簡稱PPO)。
在PPO下,法院可以對下列其中一項或兩項發出指令
1、加害者不得對家庭成員施予家庭暴力。
2、加害者不得煽動或協助任何人對家庭成員施予家庭暴力
2016年10月11日,兩人再次發生衝突,在組屋的走廊里大吵大鬧,男子打了前妻一拳,前妻於是報警,警察把男子帶回警局,扣留了一天。
第二天早上,男子從警局出來後回到家中,前妻和前妻的姐姐正開車去他家,把女兒送去。得知她們正在停車場,正對前妻報警的做法憤怒不已的他,從廚房拿了一把長21.5厘米的刀子,發了瘋似的衝到樓下砍人!
男子舉起刀,衝著前妻姐姐的脖子砍去,她立馬用手擋住刀,鮮血頓時噴灑出來,前妻也立刻下車護住姐姐,男子隨即轉移目標,對著她的頭部、手臂和大腿一陣狂砍,一邊砍一邊喊:去死吧!!

而這一過程,坐在車裡的6歲女兒,全都看得一清二楚。
現場一片混亂,女子的尖叫聲、小孩的哭聲、男子的叫喊聲混在一起,十分慘烈。
直到兩名路過的男子,見義勇為搶下他手裡的刀,他才被控制住。隨後警方趕到,把男子帶到了警局,前妻和姐姐也被緊急送醫,好在沒有生命危險。
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了這一幕。
最終,這名男子因「企圖誤殺、持危險武器重傷他人、蓄意傷人,以及違反個人保護令」四項罪狀,被判坐牢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