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師公會近期深陷雙重風波,一邊因網絡貼文指控存在職場霸凌、海外公幹旅費過高及性騷擾投訴處理不當,啟動罕見的外部獨立調查;另一邊新會長人選因 「非會員選舉產生」 引發爭議,多名律師聯名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質疑公會獨立性。

今年 9 月,網絡論壇出現匿名貼文,直指律師公會內部存在嚴重的職場霸凌問題,引發行業內外廣泛關注。
貼文同時提及,公會處理一宗內部性騷擾投訴的方式令人不滿,且有理事成員關注到海外公幹旅費涉嫌過高的情況。
為回應爭議、釐清事實,律師公會審計委員會罕見地委託義正律師事務所(TSMP Law Corporation)展開獨立調查。
目前調查已持續兩個多月,審計委員會已收到相關進度報告,多名前任及現任員工在 10 月至 12 月期間接受了調查訪談,調查範圍全面覆蓋貼文所涉的各項爭議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律師公會原本有 60 多名員工,過去一年已有 20 多人陸續離職,離職比例高達三分之一,其中不乏服務超過 10 年的資深員工。多名匿名離職員工向外界披露了公會內部的不良工作氛圍。
一名前資深職員透露:「我接觸過的律師都知道律師公會內部存在有害的工作氛圍,但沒有人願意採取行動。」
另一名離職員工則表示,部分員工長期遭受霸凌,「很高興看到現在終於有人開始處理這個問題」。
他坦言,儘管公會薪水不高、工作量繁重,但員工們均因認同工作價值而盡心履職,「要支撐和管理好這個法律專業組織,需要聰明、有能力的人才,但組織管理不專業,導致多名優秀員工相繼離職」。
一名前行政職員更詳細描述了承受的精神壓力:「我們幾乎 24 小時待命,下班回家後,從晚上 9 時到午夜,還要不斷回復 WhatsApp 簡訊。
若回復稍慢,就會被追問為何沒有答覆。周末和假期也不例外。雖然這些都是公事,但多數並非緊急事務,其實可以等到上班時間處理。」
對於此次外部調查,該前職員指出,公會每年都會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例常查帳,但委託外部律師事務所同時調查帳目、工作文化及有毒職場環境,實屬罕見。
針對調查相關事宜,義正律師事務所聯合管理合伙人張正義高級律師在接受查詢時,未透露任何細節;相關方面就調查進展向律師公會查詢,也未獲得明確回應。
就在職場霸凌調查推進之際,律師公會又因新會長選舉陷入爭議。今年 11 月,公會宣布理事成員迪內希・迪倫(Dinesh Singh Dhillon)當選新會長,這一結果引發部分會員強烈不滿。
核心爭議點在於,迪倫並非由公會約 6400 名會員投票選出的理事,而是由律政部長根據《律師專業法令》委任的三名法定理事之一。
按照公會慣例,會長通常由會員選舉產生的理事內部選出,迪倫是首個由部長委任卻當選會長的理事,不少律師擔憂這一情況可能影響律師公會的獨立性。
根據《律師專業法令》,律政部長和理事會各可提名最多三名法定理事加入理事會,公會理事會由 15 名當選成員及 6 名受委成員組成,理事任期兩年,會長、副會長和財政等職務由理事會內部選舉產生。
此次選舉中,迪倫與現任副會長查寇(Samuel Chacko)競逐會長職務,最終以一票之差勝出,將接替自 2024 年起擔任會長的岑慧敏(卸任後繼續擔任理事)。
爭議爆發後,11 月 24 日,兩名前會長劉比得和詹德拉・莫翰率先提出要求,呼籲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並動議規定會長須由會員選舉產生的理事擔任,但公會未響應這一要求。
12 月 3 日,嚴永權高級律師安排爭議雙方代表與律政部長唐振輝會面,試圖化解分歧。
律政部回應稱,部長委任的理事並非律政部代表,履職時需以公會和法律界最佳利益為依據,領導層選舉屬公會理事會權限範圍;公會則強調,《律師專業法令》未禁止委任理事出任會長,且過往曾有委任理事擔任副會長、財政等職務的情況。
12 月 9 日,劉比得和詹德拉再次提交特別會員大會動議,相關會議已定於 12 月 22 日舉行。後續,刑事律師蘇尼爾提出不信任動議,直指部分支持 「非選舉理事出任會長」 的候任理事,譴責拒絕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的理事會成員並要求其辭職;律師馬尼馬蘭也提出動議,明確要求未來會長必須由會員選舉產生的理事擔任。
一邊是內部職場環境的信任危機,一邊是核心領導層選舉引發的獨立性爭議,新加坡律師公會正面臨前所未有的雙重考驗。
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次雙重風波不僅關乎公會自身的聲譽與發展,也牽動著整個新加坡法律行業的規範與公信力,後續調查結果及特別會員大會的進展備受行業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