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電商巨頭Lazada的裁員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Lazada於1月3日至5日裁減了各個部門和職級,包括各國的首席營銷官,涉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這是繼Covid-19大流行後,Lazada第二次進行大規模的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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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作為員工,當公司裁員時,我們有什麼權利呢?本文結合新加坡的就業律師和工會代表的意見,解答一些常見的疑問。
01 裁員和解僱的區別?
根據《就業法》,裁員是指「因裁員或因僱主的專業、業務、貿易或工作的任何重組而解僱」,這意味著,僱主只有在某些情況下才可以裁員,例如公司正在重組或業務萎縮後工作崗位不再存在,而不是服務合同終止的任何情況。
如果僱主無法證明雇用替代者的計劃,即使僱主試圖通過稱裁員為其他名稱來迴避支付裁員福利的義務,也可以推定雇員已被裁員。
02 裁員前需要多久的通知期?
《就業法》規定了僱主在終止雇用其工人時必須給予的最短通知期。通知期從工作不滿26周的通知期為1天,到為僱主工作了五年或更長的通知期為4周。
但是,僱主可以向被裁員工支付一定金額,例如相當於通知期內員工工資的金額,以代替通知。
03 裁員後有沒有補償?
這要看你的工作年限和合同條款,只有為僱主工作兩年或以上,並且在工會與公司的集體協議或工人的個人合同中規定了這些工資的工人,才有資格獲得裁員補助。
為僱主工作不滿兩年的人無權獲得報酬,但公司可以選擇支付商譽金。
懷孕的被裁員工如果在用人單位工作了至少三個月並在被裁前經醫生證明懷孕,也有權享受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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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關於企業應如何管理過剩人力並負責任地進行裁員的三方諮詢報告指出,普遍的標準是僱主為每年的服務支付兩周至一個月的工資的裁員福利。
然而,一位就業律師表示,這一建議沒有法律效力,相反,僱主更常見的是在內部政策中規定裁員福利,而不是僱傭合同,後者通常不會授予員工任何獲得裁員福利的權利或權利。
04 裁員時需要通知誰?
擁有至少10名員工的新加坡註冊僱主必須在收到受影響員工的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通知人力部 (MOM),未能這樣做的人每次違反此要求可能會受到最高2,000新元的行政處罰。
人力部、全國職工總會和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三方合作發布的建議還呼籲加入工會的公司儘早通知相關工會,該通報還表示,提前通知的標準是在受影響的員工收到通知之前一個月。
經僱主認可的工會依法享有為僱主工人進行集體談判的合法權利。
05 Lazada的工會情況如何?
就Lazada而言,全國職工總會 (NTUC) 發言人表示,該公司承認同行業工友聯合會(FDAWU) 是公認的工會。發言人表示,工會和管理層可以協商並簽訂集體協議。
「在某些情況下,雙方可能首先簽訂諒解備忘錄,使工會和管理層能夠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然後再達成集體協議。」發言人補充說,「在這種情況下,獲得認可的工會仍然保留與僱主就有關工人就業的事宜進行談判的合法權利,包括終止僱傭關係。」
該發言人還表示,FDAWU已與Lazada簽署了兩份諒解備忘錄:一份是關於成立聯合委員會,以規劃公司當前的需求和未來的業務前景,以培訓工人;另一份是關於成立工會,關於成立工會的備忘錄不會公開。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新加坡就業律師說,雖然這種諒解備忘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大多數都被視為基於相互信任和善意的相互諒解。「當然,集體協議是雙方關係所能達到的『最高』水平,因為集體協議是經過工業仲裁法院認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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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律師補充說:「除了可以對未通知裁員的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外,我認為人力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來『懲罰』企業的裁員行為。但是,作為監管者,該部門當然能夠發表意見並影響決策。」
Lazada的裁員事件給我們提醒了,作為員工,我們應該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如何在遇到問題時尋求幫助,也可以諮詢專業的就業律師,獲取法律意見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