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易華仁 (S. Iswaran) 因涉嫌從房地產大亨王明星那裡獲取貴重物品而面臨27項指控,但他對這些指控均表示不認罪。近日,面對貪污等多項指控易華仁,獲法官批准出國兩個半星期,協助在澳大利亞留學的兒子適應新環境。他的案件也將移交高等法院,預計將於3月22日舉行刑事案件披露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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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為何易華仁在案件審理期間獲准出境?
2月8日,易華仁於下午2點30分左右出現在州法院,申請從2月16日到3月4日離開管轄權,以便讓兒子去澳大利亞上大學並協助其適應,他目前以80萬美元保釋。
檢方對該申請提出了多項條件,包括 50 萬美元的現金保釋金,易華仁還必須向調查官 (IO) 提供他的行程和海外地址,並保持 IO 的聯繫方式,他還必須在返回新加坡後 24 小時內交出旅行證件。
那麼在新加坡受審的被告,在什麼情況下能獲准出國?
面臨刑事指控並希望出國的人必須向法院提交離開司法管轄區的申請,法官將評估被告潛逃的可能性,以及他們被控的罪狀性質和嚴重程度等因素,以及考慮被告希望出國的原因。
其他因素包括,被告是否在新加坡紮根,包括他是否在這裡有家庭、資產和企業,以及他們打算出國多久。
法官一般會在發現被告有潛逃風險,或可能不必要地拖延法庭訴訟程序時,拒絕被告的出國申請。如果獲准離開新加坡,法官通常會施加額外的保釋條件,以阻止被告逃跑。
保釋金是主要的保障,因為如果被告潛逃,擔保人可能會損失部分或全部保釋金額或作為保釋金所抵押的個人財產。擔保人必須每天與被告保持聯繫,並確保他們出庭和遵守所有保釋條件,包括返回新加坡。
被告通常還需要提供他們在海外的飛行資料、聯繫方式和地址,以便當局在必要時聯繫被告,被告通常也必須在回國後的24小時內交出護照。
02 案件移交高等法院
易華仁的案件也將移交高等法院,檢方表示,這是因為此案涉及強烈的公眾利益,副總檢察官江克躍和副檢察官張凱文沒有詳細說明這一點。
領導易華仁辯護團隊的達文德·辛格·錢伯斯 (Davinder Singh Chambers) 高級律師達文德·辛格 (Davinder Singh Chambers) 也沒有出庭。
辯護律師納文·尚穆加拉吉·泰瓦爾 (Navin Shanmugaraj Thevar) 要求儘早對其當事人進行審判,以便「充分公布證據並儘快對此事作出裁決」。
辯護律師表示,他在一月份寫信給檢方,表示易華仁要求提前審判,並同意此事應在高等法院審理,辯護律師隨後尋求檢方同意提前審判,並補充說這應該是可能的,因為當局「調查此事已經很長時間了」。
對此,檢察官表示,這應該考慮到高等法院法官的日程安排,並且可以在召開案件會議時解決此事,易華仁面臨的所有27項指控已於2月8日重新向他宣讀,根據案件移交高等法院時的要求。
該案刑事案件披露會議將於3月22日在高等法院舉行。
03 易華仁涉嫌腐敗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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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華仁被指控犯有24項罪名,即以部長身份從房地產大亨王明星那裡獲取總價值超過20萬新元的物品,王先生於 2008 年將一級方程式賽車帶到了新加坡。
這些物品包括新加坡大獎賽 (GP)、英國足球比賽和音樂劇的門票,其中幾項指控與 2015 年至 2021 年間發生的涉嫌事件有關,其中涉及他涉嫌獲取西漢姆聯隊和埃弗頓隊之間的足球比賽以及《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等節目的門票。
他還於 2023 年 5 月 25 日左右面臨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根據法庭文件,據稱他通過新加坡 GP 償還了 5,700 新元,這是他於 2022 年 12 月 11 日購買的從多哈飛往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費用,費用由王先生承擔。
易華仁於 2023 年 7 月被腐敗行為調查局 (CPIB) 在對另一起案件進行調查後被捕,作為腐敗調查的一部分,王先生也在當月被捕。
04 易華仁堅稱無罪
1 月 18 日出庭後,易華仁發表聲明稱自己無罪,並表示他將集中精力洗清自己的罪名。
易華仁於 1997 年當選為西海岸集選區議員,並已在西海岸集選區任職 26 年;2011年,他晉升為總理辦公室部長。易華仁於一月份辭去人民行動黨職務,並辭去交通部長和西海岸集選區議員職務。
對於每項腐敗指控,他可被處以最高 10 萬新元的罰款、最高 7 年的監禁或兩者並罰。
如果他從與他作為公務員有業務往來的人那裡獲取貴重物品,可能會被處以罰款、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並罰;由於妨礙司法公正,他可被判處最高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