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歲孔女士左腿長瘤而開刀,要轉到盛港社區醫院進行康復療程,即使有保險覆蓋,卻被要求支付1萬9000元訂金。(海峽時報)
(新加坡12日訊)67歲退休女講師要從中央醫院轉到盛港社區醫院進行康復療程,即使有保險覆蓋,卻被要求以現金先支付1萬9000新元(5萬7000令吉)的訂金。
因左腿長瘤而開刀,孔女士在手術後需要數周的康復護理,因此中央醫院的護士為她辦理轉院到盛港社區醫院。
由於孔女士有A級病房的私人綜合健保計劃(簡稱IP)附加險,所以在公共醫院不需要支付費用。在她今年入住中央醫院時,職總英康就提供了付款保證書,以便她無需付訂金。
但是,這並不適用在所有的社區醫院,她告訴《海峽時報》,聖安德烈社區醫院、宏茂橋太和觀醫院都要求超過5000新元(1萬5000令吉)的訂金,也必須等一個月才有A級病床。
盛港社區醫院雖然馬上有A級病床讓她入院,卻要求查看病患的保健儲蓄,隨後才將現金訂金降為約7000新元。
她向保險公司詢問後得知,保險雖然會給付社區醫院的醫藥費,卻不會提供付款保證書。
據報道,經過查詢後發現,雖然當初建設社區醫院是為那些無需加護護理的病患提供更便宜的護理選擇,但是社區醫院的醫藥費卻比普通醫院還貴。
除了訂金之外,孔女士也發現社區醫院的費用比急症醫院更高,最後她選擇留在中央醫院進行三周的康復護理。
對此,盛港社區醫院發言人表示,院方的報價包含病房、醫生護士,及康復護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