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蓄意傷害4歲男童,被判罰款5000元。 (示意圖)
女行為治療師為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的4歲男童上課時,被男童多次揮打臉部,隨後抓住他的右手,將他從座位拉到地板上拖行,星期三(10月28日)早上被判罰款5000元。
被告是29歲的李賢(譯音),案發時是自閉症康復網絡(Autism Recovery Network Singapore)的行為治療師,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
受害者是一名男童,案發時只有4歲,他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Asperger’s syndrome)。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4年2月起,每周兩次會在男童房間與他上課。男童父母則在房間安裝閉路電視,兩人信任被告會看顧男童,因此男童即使在上課時發脾氣或吵鬧,他們也不會去干預。
2024年6月13日下午3時,被告一如往常為男童上課,其間被告在男童面前拿著一本書,指著書內的文字和圖畫,結果男童不久便開始坐不住。
被告於是照訓練時所學的,指示男童擺出「雙手安靜」(quiet hands)的姿勢,試圖糾正男童的行為,豈料男童不聽從指示,嘗試拿走被告手裡的書。
被告將書本移開,再次要求男童擺出「雙手安靜」的姿勢。男童仍不聽從指示,往被告臉部揮打,導致被告的眼鏡掉落。
被告撿起眼鏡後,用力地揮舞左手兩下,並將手裡的書本扔在地上。她之後撿起書本,將它扔到桌子上,再撿起書本,將它扔到牆上去。男童見狀,再次揮打被告臉部。
被告嚴厲警告男童不准再對她動粗,豈料男童第三次打被告,還搶走被告眼鏡。
被告拿過眼鏡後,在傍晚5時27分抓著男童右手,一路從男童座位上拉到地板上拖行。
閉路電視畫面揭被告惡行
男童母親檢查閉路電視畫面,發現被告蓄意傷害孩子。
被告拉著男童,向男童父親申訴被男童打。父親多次試圖讓男童冷靜不果,最後決定結束當天的課程。
父親將男童打被告的事告知妻子,妻子檢查閉路電視畫面後,發現被告蓄意傷害孩子,於是打電話聯絡被告公司。被告隔天就遭解僱。
母親隔天帶男童到醫院,醫生檢查後認為男童正常無外傷。
控方在陳詞時指男童沒傷勢,被告罪責低,認為這是單一的特別案件,因此求法官判被告5000元至6000元就好。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表示,被告當時只想尋求男童父親幫助,讓男童冷靜下來,過程中沒有好好思考,用錯了方式,求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可採用其他方法應對男童行為問題,而不該使用暴力,最後判她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