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馬國男為2500元報酬,夜裡撐傘戴口罩和帽子,穿著連帽上衣,上門騷擾一名被指是騙子的欠債人,到組屋單位外鎖門、倒油、縱火,險害七口之家斷生路。
馬來西亞籍被告維魯(Vellu Pillai P Sivakkumar,32歲)前日承認一項惡作劇縱火罪,他所面對的另一項非法禁錮他人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人是一名41歲男子,他及其妻子、兩名孩子(分別為9歲和3歲)、雙親及妹妹一家7口住在被縱火的單位。案發時,他因涉及詐騙案正接受警方調查。
案情揭露,被告因經濟困難到處找散工的工作,直到2023年11月尾,突然收到不知名人士的簡訊,要求他騷擾住戶,鎖門放火。被告一開始拒絕,但對方答應支付2500元的報酬,還願意先給400元「訂金」,被告因此被打動。
被告按照對方指示,專程從新山通過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之後從一名華族男子,拿過裝有400元現金的信封。
數日後,不知名人士提供了被告需去縱火的地址,被告為該工作做準備,買了一條腳踏車鎖鏈。
2023年12月8日凌晨4時25分,被告從電單車抽了些汽油裝入空水瓶,再騎車到淡濱尼一帶,還特意換上連帽上衣和長褲,並戴好口罩和帽子,甚至在樓梯間撐傘掩護。
根據電眼畫面,被告確認單位門牌後,先用鎖鏈鎖上大門,再把汽油倒在大門上,隨之點火燒大門,拍照發給不知名人士後離開。他同天清晨5時10分返回馬國。

被告在新山自首
被告在事發近兩年後到馬國警局自首,求情稱當時妻子懷孕,為了錢才鋌而走險。
案發後,被告一直都躲在柔佛新山,直到2025年9月4日才向馬國警方自首,並於同日被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受查。
被告律師表示,被告案發時因妻子懷孕,需要錢繳付醫藥費,才會幹案。他沒有能力償還所造成的4000元損失,但他承認罪行,並稱無惡意,懇
求法官從輕發落。
老翁深夜如廁聞燒焦味
老翁深夜如廁聞到燒焦味,叫醒一家人。
案發當天凌晨4時42分,受害人父親起身上廁所,聞到燒焦味還聽見屋外傳來爆炸聲,見大門著火,於是把一家人都叫醒。
受害人妻子隨之檢查電眼,驚恐發現被告縱火的過程,並立即報警求助。所幸在民防人員趕到現場前,火勢已自行熄滅。
警方在調查此案時,受害人稱事發前他因欠人錢而陷入經濟困難。他稱有人向他發出恐嚇信息,但警方無法追查到對方身份,被告也不清楚是否是追債人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