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原幼兒園教師因掌摑一名三歲男童,導致孩子頭部撞擊教室內的柜子,被判處五個月監禁。
這名31歲的新加坡籍教師承認違反《兒童和青少年法案》,一項虐待其照顧下兒童的罪名成立。法院同時發布了禁令,以保護該兒童的身份、幼兒園名稱及事發地點不被公開。
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7月27日報道,法庭審理期間指出,此次襲擊發生在幼兒園內,而這裡本應是孩子們感到安全且受到保護的地方。
一名哭泣的孩子竟成為暴力的目標
事件發生在2025年9月12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
一名三歲的預備班男童當時坐在教室外哭泣。在另一名教師提醒被告後,被告走過去,抓起孩子的手腕將其拎進教室。
隨後,她將孩子扔在地上。孩子在哭泣的同時拍打她的腿,法庭文件顯示,被告隨即掌摑了孩子的手臂。這一騷動引起了附近教師的注意。
隨後,被告教師關上教室門,責罵該兒童並連續兩次掌摑其面部。巨大的衝擊力導致孩子的頭部撞到了身旁的柜子上。
校長立即介入干預
學校校長在聽到騷動後立即趕到,親眼目擊了兩次掌摑過程。校長隨即介入,將男孩帶離教室,並告知其母親發生了什麼。
當母親最初詢問孩子時,孩子起初否認發生了任何事。隨後他透露,老師告訴他不要告訴父母。隨後,其母親向警方報案。
監控錄像戳穿教師謊言
警方隨後對該前教師進行了審訊。即便在調查人員向其出示閉路電視(CCTV)監控錄像後,她依然否認掌摑孩子,堅稱自己只是輕推了孩子的頭部側面。
檢方請求至少判處八個月監禁,並向法庭強調,教師被賦予照顧兒童的信任,而兒童是社會中最脆弱的群體之一。
檢方還指出,孩子在被多次擊打期間一直處於原位,全程在哭泣和尖叫。
此外,檢方提到該前教師已向男童家庭支付了1.5萬新元的賠償金。
法律嚴懲照顧職責下的虐童行為
根據法律,虐待其照顧下兒童的最高刑期為八年監禁,或最高8,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儘管檢方請求更長的刑期,但法院最終判定其監禁五個月。
孩子們依賴成年人來保障安全,尤其是在學校和託兒中心。當這種信任被破壞時,學校工作人員、家長以及司法系統的迅速行動,有助於保護兒童,並強化對護理人員的職業標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