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車相撞 一人動粗掐對方脖子被判傷人罪

宏茂橋1道第332座組屋。(圖:谷歌街景)
兩名男子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後,其中一人掐住另一人的脖子,導致他一度無法呼吸,動粗的男子昨天(3日)被法庭判處蓄意傷人罪成。
案情顯示,32歲的被告Soh Wei Jie和受害者Ng Yong Huat的車子在宏茂橋1道相撞後,兩人把車開到第332座組屋附近,拍下汽車的損壞程度。
被告告訴Ng Yong Huat,他們應該各自承擔所蒙受的損失,接著便回到車上。但受害者用手擋住車門門框,阻止被告關門。控方說,他當時是想向被告索取個人資料。
不過,被告卻下車推了受害者一把,還掐住對方的脖子,導致他一度無法呼吸。
附近咖啡店的顧客和員工大聲喊叫,要被告鬆手,但被告一直到他們恫言報警時,才鬆開手,然後匆忙開車離去。受害者過後報警,併到醫院就醫。
被告下個月將再次出庭陳情和接受判刑。
被告面對的另外三項控狀還有待審理,其中包括:在加油站緊貼駛過另一輛車、開車輾過一名男子的腳、以高速駛向一人並掐住另一人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