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圖收買銀行雇員 錢幣兌換商被罰3500元

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一名錢幣兌換商得知當局將停止發行1000元鈔票後,為了從稀有錢幣中牟利,試圖收買銀行雇員,被罰款3500元。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47歲的被告Ahamed Sahib Ziaudeen Abdul Rahman在2020年12月19日到位於牛車水珍珠大廈的馬來亞銀行,試圖收買銀行雇員Poh Leong Hui。
被告表示,願意為每張 1000 元的鈔票提供Poh Leong Hui至少 2 元的佣金。
Poh Leong Hui向銀行的合規單位舉報,單位再將事件轉交貪污調查局。
案情顯示,被告在珍珠大廈經營錢幣兌換生意,而他經常到珍珠大廈的馬來亞銀行換取錢幣。
金融管理局在2020年11月3日宣布將從2021年1月停止發行1000元的鈔票後,以防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後,被告便決定向索取1000元鈔票的客戶收取更高的費用,將利潤提高 5 元至 10 元。
試圖收買他人犯罪者可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監禁五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