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周五(2月11日)發布的年度統計數據,2021年火災事故總數有所下降,住宅和非建築場所的火災減少。
儘管如此,2021年的火災傷害病例有所增加,為194例,而2020年為184例。
去年還記錄了三起火災死亡事件。這些事件涉及3月5日在宏茂橋道10號、5月8日在義順街22號及6月3日在兀蘭道16號發生的住宅火災事件。
SCDF表示,電氣原因的火災是2021年的主要火災類型,占588例,占31.9%。此類火災涉及電線故障或電器,這些電器點燃了附近的可燃材料。
烹飪活動是火災的第二大原因,有408例。隨後發生了349起"落光"火災。這種火災涉及未完全熄滅的菸頭,木炭和香棒的餘燼。
減少住宅火災
2021年,私人和公共住宅發生了1,010起火災事件。這比前一年的1 054起案件減少了4.2%。這些火災大多源於無人看管的烹飪。
SCDF表示,電氣火災和涉及家庭用品的火災分別上升2.7%和10.2%。大多數電氣火災通常是由布線或電器故障或電源插座過載引起的。
SCDF還報告說,涉及廢棄物品的火災"大幅"減少,從2020年的193起減少到2021年的145起。這些火災通常發生在公共區域,如電梯大廳,樓梯平台和公共走廊。
去年,非住宅樓宇發生了更多火災事件,SCDF回應了415起案件,增加了7.5%。
商業樓宇的火災上升21.1%,而工業樓宇的火災事件則上升0.8%。相比之下,社會和社區場所的火災下降了11.1%,達到72例。

涉及主動移動設備的火災總體減少
SCDF表示,2021年涉及主動移動設備的火災數量"總體減少"。這包括個人移動設備和電動自行車。
此類火災的數量下降了19.1%,從2020年的68起下降到2021年的55起。
2021年,54.5%的此類案件發生在住宅區。
SCDF說:"擁有(動力輔助自行車)和(個人移動設備)的公眾在處理這些設備時應繼續保持警惕,因為這些火災可能導致嚴重的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亡。
SCDF還提醒公眾注意與此類移動設備相關的消防安全風險,並注意他們可以做些什麼來降低這些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