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正在探討如何處置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並考慮如何保護婚姻法律地位,防止任何人入稟法庭挑戰婚姻的合法性。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說,政府已廣泛諮詢宗教領袖、基層領袖、公眾和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多數人同意男男性行為不應構成犯罪行為,但同時政府也不希望男男性行為除罪化後,會對婚姻地位造成任何變化。
根據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任何男性在公共或私人場合,與另一名男性進行嚴重猥褻行為而被定罪,可面對長達兩年監禁。
《聯合早報》報導,尚穆根今日在慈濟人文青年中心受訪時,如是指出。

他曾在今年3月於國會針對約束男性同性性行為的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提出看法。他當時說,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已經逐漸轉變,相關政策須跟得上觀念的改變。
上周六(23日)在新加坡博覽中心舉行的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引起人們對支持和反對廢除第377A節條文兩派人的拉鋸,有人報警舉報此活動,但警方評估後,認為這未涉及刑事犯罪。
針對這起事件,尚穆根說,「粉紅點」(Pink Dot)今年6月舉行活動,參與者發表了許多言論。
「就像粉紅點一樣,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的主辦者只是在行使他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