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到中國出差時迷上彈弓射擊比賽,回新加坡後網購彈弓到停車場樓頂練習射擊,數次失手射穿對面組屋人家的玻璃窗。法官斥責被告明知自己「射不准」,還不斷在戶外練習,危及他人的安全,判他監禁三周。
被告陳凡僑(譯音,61歲)在本月初承認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的控狀,其他擁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2019年11月偶然看到網購平台淘寶上出售的彈弓非常便宜,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隔月到中國出差時,又觀看了一場彈弓射擊比賽,還馬上報名參與相關課程,從此對彈弓產生濃厚的興趣。
被告回國後,通過淘寶購買了數把彈弓和不同種類的彈珠,並在家裡設置了兩個標靶進行練習。但他不久後就「轉移陣地」到住家附近,後港9道第933座多層停車場的頂層試身手。
被告一般選擇在早上或晚上練習,每次都會在地上擺上數個塑料瓶子當做標靶,並面向後港9道第923座組屋的方向射擊。
由於被告的技術太差,他在2019年12月25日晚上練習時,彈珠從七樓高的停車場頂層飛向對面組屋,射中一個組屋12樓單位客廳的玻璃窗。
隔年1月12日下午,被告再次失手,射中了同座組屋七樓單位睡房的玻璃窗。兩扇玻璃窗都被射穿,留下約五分錢大小的洞孔。
警方在接到兩家住戶通報後展開調查,先是在停車場頂層找到九顆彈珠,後來通過閉路電視追蹤到被告的下落,在被告住家逮捕他,並起獲了七把彈弓以及各種大小的彈珠。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不知道練習彈弓違法,而且彈弓射不死人,造成不了太大的傷害,促請法官判他罰款及社區服務就好。
主控官反駁說,衛生與科學局人員檢驗了被告的彈弓,發現彈珠能以每秒58米的時速射出,射到窗戶時,時速是每秒約三四十米。
法官昨天(4月13日)下判時說,被告就住在組屋區,而且明知自己技術不佳頻頻射歪,不可能沒想到朝對面組屋的方向發射彈珠,將危害居民們的安全。
法官也認為被告非常魯莽,其所作所為可謂是反社會的犯罪行為,必須判處監禁,以儆效尤。